商业财产保险费是指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向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要求支付的保险费。

保险费是保险合同双方达成合意,双方约定的由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其基本通用的构成要素包括:投保人基本信息所对应的风险等级,保险公司的手续费,投保人应支付的保险费,及保险公司承担的投保险利益,加入团体保险的联保费用等。
从商业财产保险的定义可以看出,商业财产保险费是由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支付的,双方在保险合同中订明的费用,用于把投保人对其商业财产所面临全部或部分损失所带来的损失承担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
商业财产保险费的确定,取决于投保险别、类别、财产价值、经营历年等因素。商业财产保险费有三个原则,即公平性、延续性和联销性。
一、公平性原则:特别指在一定的风险危险状况下,保险公司遵循的的“同等条件相同性和险源相似性”这样的基本原则,它要求同一类型的被保险人及其被保险人内部均受同样的费率处理,应享受同等保护。
二、延续性原则:指保险单的成立和有效期限内,费率以保险合同当时确定的系列费率为准,一般不随市场起伏而变化的原则。
三、联保失败原则:指在具有团体保险以及联保行为的保险交易过程中,因联保失败影响投保人的费率的变化,失败的被保险人的费率会不一致的情况下的费率确定标准,及保险公司处理失败联保的费用方面的原则。
商业财产保险费还将根据投保人是散户还是社团组织等量身定制,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共同商讨,以确保投保人按时足额向保险公司支付费用,以及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得到有效执行。一般来说,投保人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险公司支付相应的商业财产保险费,否则,保险公司不承担投保人被约定的合同责任。
总之,商业财产保险费是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向保险公司按照其签订的保险合同要求支付的保险费,其定价因素也多元复杂,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量身拟定,且要求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付款期限和方式支付商业财产保险费,以使保险合同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