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法是指企业根据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按照一定的折旧率折旧,并将折旧额纳入期间费用,从而建立一定比例的折旧基金,用以负担固定资产的更新换代或报废损失。

1、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以折旧完毕的年限为基本时间,将总的折旧年限分为几个部分,按照年数决定折旧率,称之为年数总和法。该法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本金÷残值率×折旧率=(原值-净值)×折旧率。
特点:
(1)该方法不运用任何复杂的技术,操作方便,无需进行若干次的循环计算,可简化计算工作。
(2)在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中,若采用该法,可使每年的折旧费用大体相等,不会出现折旧费用前期集中到尾期极少的情况。
缺点:该方法理论上不太准确,不能反映出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的实际情况。
2、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起始时有一个余额,把折旧额的累计金额加一,于是便运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列出折旧的级次表。它的折旧计算公式为:上年期末净值x2/残值率。
优点:
(1)该法能做到完全把折旧金额反映出来,折旧的金额与资产使用程度十分符合,可贴近实际变动情况;
(2)计算量简单,操作方便,可以减少记账工作量;
(3)能够充分表现出固定资产期末折旧的基本本质,以便得到正确的期末账目余额或耗费的总和,从而较好的了解财务状况。
缺点:
(1)因为计算量较大,每次更新折旧账目时,将耗费相当多的工作;
(2)在折旧操作中存在余额的叠加,而折旧的真正基础是余额,所以折旧的原则上不正确。
3、分段年数法
分段年数法是在实际经济,生产和计算中,将折旧期限分割为不同时期,每个时期以所设的折旧率进行折旧的方法。根据这个原则,确定折旧期内,要以不同的折旧率对同一资产进行折旧,该折旧率要较小的折旧时期更大一点。
优点:
(1)补偿了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不足,它既不是年度匀速折旧也不是均衡折旧,而是将折旧率一分为二或多分;
(2)植物资产使用寿命上分段折旧,可以完全反映真实的折旧情况;
(3)属于决策性平衡折旧模式,既能体现折旧前期集中的特征,又能体现折旧尾期的特殊性;
(4)受法律法规的重视,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被实践使用。
缺点:
(1)该法的计算量稍微大于年数总和法;
(2)该法有两种折旧方式:一是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