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客体是指某物的所有人或获得权利的人,具体定义如下:物权客体是指对某物拥有或控制权利的人。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一条和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物权客体包括两类:一是物权所有人,即直接拥有物权的人;二是物权权利人,即依法被授予某物权或某物权之利益人。

一、物权所有人
物权所有人是指直接享有物权的人。物权所有人也可以被称为物主,可以继承、赠与或卖出的拥有者,具有拥有物权的一切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物权所有人可以绝对拥有(如财产权、拥有权、所有权),也可以表示相对的拥有(如让与权、受让权等)。物权所有人主要包括房地产权、土地用权人、动产所有人、收藏品之权让与受让权等四类。
1、 房地产权
房地产权指房屋和其中包含的土地上的物权,它限制了土地的权利使用和相关物质利益,包括一切实质与财产利益和方面,它是一种全面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法》,房地产权的所有权归物主,也是物权客体的一种。
2、土地用权人
土地用权人是指对土地的独占使用权的拥有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用权人具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实施和行使其合法权利,受土地使用权法律范围内保护,主要包括四类:划拨使用权、一定年限租用、无偿使用以及其他类型使用或者其他土地管理行为。
3、动产所有人
动产所有人是指有权拥有的移动性财产的人,动产所有人的范围包括:赠与、自己买来的、受托人、占有人、承租人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动产的所有权归物主本人。
4、收藏品之权
收藏品之权是指收藏各种艺术品及其价值的物权,其中包括实物收藏品、影视收藏品、数码收藏品等,其物权客体分为两类:所有人与权利人。
获取收藏品之权,最重要的还是要做好收藏会的规划,在收藏艺术品的基础上依据现实需求,建立一套定量化的收藏体系,合理安排集藏时间表,明确收藏路线,及时完成收藏任务,这样才能有效地保护好收藏品,使收藏品之权有真正的实质价值。
二、物权权利人
物权权利人是依法获得某物权或某物权之利益的人,是指受到物权保护的权利人,也称为物权受让人,即受到物权所有人让与或者授予物权之利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物权权利人包括占有、担保、有形使用、无形使用和永久使用之权等多种权利类别,它可以与法律相关,也可以和民间协议有关,因此,物权权利人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