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出售收入是指企业在长期资产流通过程中,因为出售而获得的收入。它是一种收入所得特指的收入项目,属于利润性收入。在会计报表上,它作为外部收入被列入营业总收入当中,并由外部收入减去外部支出,得出一个收入总额,为企业提供经营性利润。

一、会计原则
固定资产出售收入是企业因流通长期资产而产生的经营性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六十一条,会计收入应当依据现实交易而获得,实质性收入的原则,以及会计要素的完整性原则,确定企业的收入。因此,当企业销售固定资产收益时,销售金额计入企业的经营性收入当中,即固定资产出售收入。
二、会计处理
会计处理时,应将固定资产出售收入的确认、测量和业务实体的影响结合起来,以便准确地确认该收入所具有的各种特征及其所带来的企业财务收益能力。
(1)确认
首先,根据国家有关财会法令,需要对企业的固定资产出售收入进行确认,以确定企业在固定资产出售过程当中可以获取的收入。确认的标准应当就收入发生的主要交易环节,即实际发生和实际受到两项,具体需要满足以下标准:
(2)测量
测量的标准是指依据营业收入的原则,计算出企业应确认收入的所有有关交易金额。固定资产出售收入应根据利润结算价格进行计算测量,而有关收入归属权金额需根据固定资产出售价格及其相关性质确定,勾稽收入则应根据协议或合同等约定的条款确定。
(3)业务实体影响
即应根据国家有关财会法令,影响业务实体是否将收入归属给特定固定资产出售收入的可能性,如果可能,则应将该收入归属到固定资产出售收入。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出售收入是企业销售固定资产而得到的收入,属于外部收入,即利润性收入范畴,以供企业经营性利润依据,应当按照实质性收入原则及会计要素完整原则确认、计量和影响业务实体,以保证固定资产出售收入的准确对账,确保企业的财务会计真实、规范和有效运作。
固定资产出售收入指企业销售固定资产而得到的收入,它从计算经济效益、收入税等角度来讲,可以归入多类收入,具体包括:
一、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也叫做销货收入,是指企业接受客户订购的商品,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客户发出,而获得的款项的总和。固定资产出售收入若作为企业的销售行为,在会计上即属于营业收入,对应营业成本可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
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也叫其他收益,即企业销售后自身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所得到的收益。与投资收益,受损损失不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是有形资产公允价值调整所带来的投资收益,不可抵扣税金及附加。企业出售固定资产可导致其本身资产价值发生变化,而相应地获得收益,属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范畴。
三、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是企业通过购买债券等金融产品,以及投资产出获得的收益,包括债券利息收入、股息收入等,但不包括股票交易市场投资产生的收益。当销售固定资产带来的收益属于投资收益类型时,可以在发生收入时直接抵扣企业所得税,如投资而产生的租赁收入。
四、所得税
企业出售固定资产,也可能需要缴纳所得税,例如出售不动产时因涉及到交易税如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收入虽不用交纳营业税,但企业仍会按规定缴纳所得税。若新增上市公司的股票成为收入来源,则涉及全国统一征收的股息,证券交易税和其他收入税,都属于所得税范畴。
由以上可知,固定资产出售收入类型不止一种,即固定资产出售收入可以包括营业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以及所得税,因此,企业在出售固定资产时应根据不同收入类型作出正确判断,及时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