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利润期末余额的记账凭证分析

一、本年利润期末余额概述
所谓本年利润期末余额,指的是某一会计期间内确认的归属于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和企业法人股东的利润转入期末结余。它可以与其他会计期结束资产相比较,衡量企业本年的盈利表现。
二、本年利润期末余额的会计科目
本年利润期末余额记入会计凭证应属于“收入类”与“成本费用类”相互抵销的“收付款项”类贷方科目。通常由以下四科目组成:
1.应收利息科目:它是非流动资产类或非流动负债类收不回的其他财产及未来可能发生的经济利益(如租金收入),它也包括应收股息、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以及其他未来可能获得的收益。
2.其他应收款科目:它是非流动负债类收不回的其他财产及可能发生的经济利益(如其他应收款项)。
3.其他应付款科目:它是非流动资产类收不出的经济利益(如存放在银行、机构间的资金)以及发生的可能损失(如集资活动所发生的资金支出)。
4.其他应付款类科目:它是非流动负债类,可能发生的经济利益、其他应付款项,如分红、应付税款、发生的可能损失等。
三、本年利润期末余额的记账凭证
根据国家财政相关法规,企业在处理本年利润期末余额的记账凭证时,应看作本年利润的产生,需做贷方收入类,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类作为借方科目,减去本年利润期末结余产生的支付类科目作为贷方科目,发生相应的财务变动。
四、本年利润期末余额记账凭证的实施细节
1.出示财务凭证:本年利润期末余额发生在本年应收款的记账凭证上,应准确无误地明示本年利润期末余额的数额,以及实现本年利润期末余额的原因,以备日后审核查问。
2.反向传递支出:本年利润期末余额是由实际发生的支出产生的,本年应付款的记账凭证中,也应准确无误地明示出本年利润期末余额产生的实际支出数额。
3.结转本年利润:记账凭证中应明示本年利润、本年利润结转数额的准确无误,以及结转到下一年利润方式(如直接计入本年应付款或者直接转入贷方科目),以备日后审核查问。
五、本年利润期末余额记账凭证的注意事项
1.及时处理本年利润期末余额的记账凭证:在本年度结束时,应及时处理本年利润期末余额的记账凭证,及时完成结转到下一年的操作,以准确反映企业财务状态。
2.定期更新本年利润期末余额的记账凭证:企业应定期更新记录本年利润期末余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