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00%,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不超过 2,952 万股,具体新股发行数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新股发行费用和发行价格等因素确定。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21.80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5 月 2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一)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罗瑞发、王明宽、杨成、刘咏平、(一)
2、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罗瑞发、王明宽、杨成、刘咏平、李朝莉李朝莉和和李娜承诺李娜承诺:自金溢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溢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溢科技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溢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若金溢科技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自金溢科技股票上市六个月内,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则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溢科技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
3、届满后,在本人担任金溢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二二)第一大股东敏行电子)第一大股东敏行电子承诺承诺:自金溢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溢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溢科技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溢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若金溢科技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4、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自金溢科技股票上市六个月内,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则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则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溢科技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三三)公司重要股东公司重要股东至为投资和致璞投资承诺至为投资和致璞投资承诺:自金溢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溢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溢科技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溢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四四)公司)公司股东及股东及高级管
5、理人员蔡福春和刘厚军承诺高级管理人员蔡福春和刘厚军承诺:自金溢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溢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溢科技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溢科技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若金溢科技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自金溢科技股票上市六个月内,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则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溢科技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金溢科技
6、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的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五五)公司股东)公司股东及监事甘云龙、钟勇及监事甘云龙、钟勇承诺承诺:自金溢科技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溢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金溢科技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金溢科技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