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前言前言 本报告是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安” 、 “公司” 、 “集团” )根据公司法 、 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公告(201141 号)的具体要求,结合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本着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真实客观的原则编制而成,是公司在从事经营活动中,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的总结
2、。 本报告是我公司连续第四年向社会公开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此前的一份报告发布于 2011 年 3 月。在 201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基础上,本报告对公司2011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客观反映了我公司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为社会及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 本报告的时间范围为 2011 年 1 月 1 日-2011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数据以 2011年度为主,部分内容适度向前延伸,报告中 2011 年与公司运营相关的数据披露截止日为 2011 年 12 月 31 日;报告的组织范围为公司及并表子公司。 一、一、综述综述 2
3、011 年,中国宝安上市二十周年。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早的上市公司之一,二十年来中国宝安以“敢为天下先”的勇气,连创发行新中国第一张可转换债券、 第一张中长期认股权证等多项新中国第一,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探索与创新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同时,作为一家上市公司,中国宝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保护股东权益的同时,注重回报社会,包括保护股东、债权人、职工权益、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关注社会公益事业,为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 二十年来,随着中国宝安的不断发展壮大,也积极培育着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 宝安宪章是公司企业文化的载体,也是企业文化建设的
4、核心大法。 宝安宪章第一章的第七条“社会责任”和第二章的第八条“价值观” ,明确了本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宗旨和理念: “信守企业的公民责任,遵守法律法规,恪守商业道德,爱护环境、节约资源,为社会创造效益” 。 2011 年,集团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重要活动和工作: (1)集团控股的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 )进行扶贫帮困、捐资助学和公益助医等社会公益事业。 (2)集团总部向深圳市警察基金会捐款 5 万元,以表达公司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经济建设环境的支持。 (3)改善员工的福利待遇。随着集团各级公司的发展壮大,增加了新员工招聘数量,提高了员工的整体工资水
5、平。 (4)实施分红派息,积极回报股东。 2011 年,本公司被有关部门奖励及获得荣誉称号有: (1)2011 年 6 月,在中国公益事业发展联合会、张学良基金会和环球慈善杂志社联合主办的“中国公益事业发展大会”上,中国宝安荣获“中国最具社会公益形象企业奖” 。 (2)2011 年 6 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中,中国宝安旗下马应龙药业所拥有的马应龙眼药制作技艺入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3)2011 年 6 月,在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举办的“2011 年(第八届)中国 500 最具价值品牌”评选中,中国宝安的品牌价值从
6、 2009 年第六届评选的 75.82 亿元增加到 2011 年第八届评选的 130.62 亿元,增加了 54.8 亿元;排名由 2009 年第六届评选的第 98 位提升到 2011 年第八届的 74 位,名次提升了 24 位。在入选的 83 个广东地区品牌中居第 12 位,在入选的 24 个深圳地区品牌中居第 7 位。公司旗下的马应龙也以品牌价值 71.08 亿元,连续第六年入选该项评比,排名第 193 位。 (4)2011 年 7 月,在由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举办的“2011 全国企业文化年会” 上, 中国宝安荣获 “2010-2011 年度全国企业文化优秀成果奖” 。 3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