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1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年 8 月月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2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5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或“202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本集团已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本报告所载自 2025
2、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的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以下简称“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本公司负责人麦伯良先生(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邗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CFO)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兆颖女士(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声明:保证本报告中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本公司计划2025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4年半年度:无)。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集团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中国国际海运
3、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3 目录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4 释义.4 词汇表.6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7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36 第五节 重要事项.4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持股情况.52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60 第八节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63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4 备查文件目录备查文件目录 以下文件备置于深圳本公司总部,供有关监管机构及股东依据中国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参阅:(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本公司 2025
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及摘要。(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正本。(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及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释义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释义项释义项 释义内容释义内容“本公司”或“公司”指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 A 股已在深交所上市,其 H 股已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本集团”或“集团”指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指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指 本公司监事“监事会”指 本公
5、司监事会“H 股”(又称:境外上市外资股)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境外上市外资普通股,该等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并以港币交易“A 股”(又称:人民币普通股)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内资普通股,该等股份在深交所上市并以人民币交易“股东”指 本公司 A股持有人和 H股持有人“中国证监会”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监局”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深交所”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指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及 HKSCC NOMINEES LIMITED“报告期”或“本报告期”指 自 202
6、5 年 1 月 1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的 6 个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指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联交所上市规则”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标准守则”指 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 C3 所载的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5 则“企业管治守则”指 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 C1 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证券及期货条例”指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深圳资本集团”指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于中国成立并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