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7 年上半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年上半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空气质量报告空气质量报告1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17 年年 7 月月 3 日日1 注: 本报告中相关数据均已扣除沙尘天气影响1一、一、338 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评价,2016 年上半年, 全国 338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 75.6%, 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 16.9%,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 4.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 3.0%。 与去年同期相比, 优
2、良天数比例下降 2.6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上升 0.7 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 48 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平均浓度为 82 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 1.2%;SO2平均浓度为 21 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 12.5%;NO2平均浓度为 32 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 6.7%;CO 日均值第 95 百分位浓度平均为 1.8 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O3日最大 8 小时第 90 百分位浓度平均为 152 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 12.6%。 二、二、74 个城市空气质量个城市空气质量 (一)总体状况(一)总体状况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地区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
3、计划单列市共 74 个城市(简称 74 城市)自 2013 年 1 月开始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开展监测和评价,2017 年上半年评价结果如下: 按照城市优良天数评价, 74 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在 32.0%99.4%之间,平均为 70.1%,同比下降 3.8 个百分点。其中,昆明、海口、拉萨等 23 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 80%100%之间,大连、南昌、上海等 40 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在 50%80%之间,邯2郸、郑州、衡水等 11 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不足 50%。超标天数中以 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 O3。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空
4、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 位城市(从第 74 名到第 65 名)依次是邯郸、石家庄、邢台、保定、唐山、太原、郑州、衡水、西安和济南;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 10 位城市依次是海口、拉萨、舟山、珠海、惠州、丽水、深圳、福州、厦门和贵阳。 (二)主要污染物状况(二)主要污染物状况 2017 年上半年,74 个城市 PM2.5、NO2浓度同比均有所上升,PM10浓度同比持平,SO2浓度同比有所下降,CO 超标率、O3超标率同比均有所上升。其中: PM2.5平均浓度范围为 21 g/m100 g/m,总体平均浓度为52 g/m,同比上升 2.0%。 PM10平均浓度范围为 38 g/m177 g/m,总体平均
5、浓度为88 g/m,同比持平。 NO2平均浓度范围为 13 g/m62 g/m, 总体平均浓度为 42 g/m,同比上升 7.7%。 SO2平均浓度范围为 6 g/m69 g/m,总体平均浓度为 20 g/m,同比下降 13.0%。 CO 日均值超标率范围为 0.0%8.3%,平均超标率为 0.8%,同比上升 0.3 个百分点。 3O3日最大 8 小时值的超标率范围为 0.0%27.1%,平均超标率为 13.0%,同比上升 5.2 个百分点。 三、重点区域空气质量三、重点区域空气质量 (一)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状况(一)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状况 2017 年上半年, 京津冀区域 13 个城市空气质
6、量优良天数比例在 32.0%74.3%之间,其中,承德、张家口、秦皇岛等 7 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在 50%80%之间,邯郸、衡水、保定等 6 个城市的优良天数比例不足 50%。 超标天数中以 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 O3。 京津冀区域 13 个城市 PM2.5平均浓度为 72 g/m,同比上升14.3%;PM10平均浓度为 129 g/m,同比上升 13.2%;SO2平均浓度为 32 g/m,同比下降 8.6%;NO2平均浓度为 50 g/m,同比上升 6.4%;CO 日均值平均超标率为 3.7%,同比上升 1.9 个百分点; O3日最大 8 小时值平均超标率为 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