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中 国国 船船 级级 社社 船舶数字化交付指南船舶数字化交付指南 2025 2025 年 7 月 1 日生效 北京 指导性文件 GUIDANCE NOTES GD013-2025 目 录 第第 1 1 章章 通则通则 .1 1 第 1 节 一般规定.1 第 2 节 术语、缩略语及规范性引用文件.1 第 3 节 附加标志.2 第第 2 2 章章 交付物内容要求交付物内容要求 .4 4 第 1 节 一般规定.4 第 2 节 船舶信息要求.5 第 3 节 设备信息要求.7 第 4 节 其他信息.8 第第 3 3 章章 交付形式要求交付形式要求 .9 9 第 1 节 一般规定.9 第 2 节 F
2、附加标志交付要求.10 第 3 节 D 附加标志交付要求.11 第 4 节 M 附加标志交付要求.12 第第 4 4 章章 船舶数字化交付检验船舶数字化交付检验 .1414 第 1 节 一般规定.14 第 2 节 初次入级检验.14 附录附录 1 1 交付物组织方式示例交付物组织方式示例 .1616 1 概述.16 2 交付物内容和组织形式示例.16 第 1 页 第第1 1章章 通则通则 第第1 1节节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 1.1.11.1.1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1.1.1.1 本指南规定了船舶数字化交付物的内容和形式,适用于申请中国船级社(China Classification Societ
3、y,CCS)船舶数字化交付附加标志的船舶。1.1.21.1.2 一般要求一般要求 1.1.2.1 船舶数字化交付工作一般由经船舶拥有方授权的第三方机构或船舶建造方开展。1.1.2.2 船舶数字化交付的交付方和接收方应编制并共同签署交付清单和实施计划。交付清单、实施计划应提交 CCS 批准。1.1.2.3 船舶数字化交付物应按经 CCS 批准的交付清单和实施计划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应将全部交付物录入约定的交付应用软件,同时也可根据实施计划补充通过电子介质、信息系统接口等移交方式。1.1.2.4 实施船舶数字化交付的相关方,不能免除船舶所属船旗国主管机关法定检验和 CCS相关规范指南对船舶资料的
4、保存责任。第第2 2节节 术语术语、缩略语、缩略语及规范及规范性性引用引用文件文件 1.2.11.2.1 术语术语 1.2.1.1 船舶数字化交付:对船舶设计、建造阶段产生的信息进行数字化创建直至移交的工作过程,下文简称“交付”。1.2.1.2 船舶数字化交付物:按交付要求进行采集、编制,并按一定方式进行组织的交付信息,下文简称“交付物”。1.2.1.3 交付清单:描述指定船舶的交付物所包含信息内容及其格式的清单。1.2.1.4 船舶数字化交付应用软件:管理全部交付物,并具备交付物应用功能的一类计算机软件,下文简称“交付应用软件”。1.2.1.5 交付方:编制并移交船舶数字化交付物的责任主体。
5、1.2.1.6 接收方:接收船舶数字化交付信息的责任主体,一般是船东或船舶管理公司。1.2.1.7 电子文件:常用办公文档、图片、视频、音频等格式的信息系统非结构化数据文 第 2 页 件。1.2.1.8 结构化数据:一种数据表示形式,按此种形式,由数据元素汇集而成的每个记录的结构都是一致的并且可以使用关系模型予以有效描述。1.2.1.9 三维数字模型:计算机中反映产品几何要素、约束要素和工程要素信息的集合。1.2.1.10 三维数字虚拟船:通过在船舶三维数字模型中附加船舶、船上系统和设备的相关信息形成的一种船舶数字化描述。1.2.1.11 元数据:用以定义和描述其他数据的数据。1.2.1.12
6、 数据模型:一类特定数据的特征抽象,以元数据描述数据的静态特征、动态行为和约束条件。1.2.1.13 中继数据模型:描述某一对象或流程的数据模型,其可将录入该模型的数据通过配套的信息系统翻译为多个目标系统可接收使用的数据格式。1.2.1.14 机理模型:根据描述对象的内在科学规律和技术原理建立的精确数学模型,能够根据一定的输入模拟描述对象可能的运行结果。1.2.1.15 船舶维修保养体系(CWBT):将传统的船舶维修管理和国内外现行的船舶设备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模式、流程相结合,形成集计划、管理、执行、监督、指导于一体的一种新颖、科学、实用的现代船舶维修保养管理模式。1.2.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