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摘要 政策背景 在無處不旅遊的理念下,政府首度將生態旅遊放在旅遊業發展藍圖中。雖標榜可持續發展,但將地產發展與生態旅遊綁定,將淡化生態旅遊的基本保育原則,亦改寫了山野資源應以保育為先的基本共識。由於政府未為生態旅遊明確定義或訂立制度,加上政府將在南大嶼及尖鼻咀、流浮山和白泥(尖白流)透過片區模式引入地產元素發展生態旅遊,做法令人憂慮。研究發現一:缺乏規管下 多處生態地被毀 政府提出生態旅遊意向後,南大嶼與尖白流共出現37宗土地破壞個案,涉及22.41公頃具生態價值用地,包括郊野公園、海岸保護區及自然保育區等範圍。南大嶼及尖白流等地的郊野公園與海岸保護區接連被違規開發,大片具生態價值的土地
2、遭填土、改作違規營地使用(案例一、二、三);棕地問題在尖鼻咀等區持續擴散,政府甚至批准具爭議的用途轉換申請,反映部門之間缺乏協調(案例四)。多宗違規個案亦顯示執法明顯乏力,即使涉及官地或法定規劃區域,仍未見有效干預或復修安排。未來全面推行生態旅遊後,有關破壞或更猖獗。情況與生態旅遊的原意背道而馳,也突顯部門之間,對於生態旅遊政出多門。研究發現二:規劃迎合發展商利益佈局 猶如視之為新發展區 研究團隊揭發官方文件中存在圖文不符問題。雖政府聲稱僅預留最多10.5公頃作住宅發展,但經地理資訊工具分析後,建議圖中相關用途區域實際覆蓋約31公頃土地,多出近一倍,疑為日後增建私樓預留彈性。(案例五)此外,部
3、分被納入可建住宅範圍的土地,本身為發展商土儲,當中包括曾被城規會多次否決改劃住宅用途的個案,甚至涉及違規棕地作業的地段(案例六)。此安排不僅合理化爭議用途,更形同為發展商開綠燈,擴大其日後改劃空間與利益。整體趨勢顯示,政府或以吸引投資為首要目標,刻意迎合發展商需求,使生態旅遊片區日漸偏離其保育本質,規劃手法實質與新發展區無異。海外失敗案例警示:大眾旅遊威脅生態、發展商主導、變私樓旅遊 新加坡萬泰野生動物世界(Mandai Wildlife Reserve):新加坡以大眾旅遊模式,採用興建基建帶動高人流及車流等方法,發展生態旅遊,結果導致熱帶雨林生境受損,極危物種如馬來穿山甲因遊人車輛急增,路殺
4、個案飆升,即使設有野生動物橋環評緩解措施,亦未有效改善。新加坡缺乏以保育為本的生態旅遊政策,加上保育區與大量人口聚居地接近,與香港情況相似。以生態旅遊包裝的大眾旅遊,反而破壞自然環境,值得香港借鑑為反面教材。塞浦路斯阿卡馬斯半島(Akamas peninsula):當地政府曾計劃設立保育區,並發展低足印和社區為本的生態旅遊,但保育部門政出多門,缺乏統籌力,政府遭地主及發展商施壓,最終保育區面積縮水一半。保育區內出現非法傾倒,保育區附近亦湧現以生態旅遊名義發展的私樓與度假村,威脅瀕危海龜產卵地。香港缺乏一套清晰及明確地以保育優先的政策,當面對發展商壓力時,恐難避免保育元素被削弱,甚至重演生態破壞
5、的後果。哥斯達黎加加瓜納卡斯特省(Guanacaste):哥斯達黎加原為全球生態旅遊典範,講求低足印、社區參1 與與環境教育。2000年代政府積極引進外資發展旅遊業,以可持續發展為名發展的高檔住宅和度假村湧現,私樓旅遊(residential tourism)崛起下,生態保護措施被忽視、房價上升、居民被迫遷離、原有生態旅遊講求的保育和教育價值被邊緣化。香港政府財赤嚴峻,政府將更依賴發展商資金發展生態旅遊,發展商繼而更有叫價能力施壓政府,規劃原意恐被地產利潤取代,成為私樓旅遊,步哥斯達黎加的後塵,或變成科學園、數碼港的翻版。政策建議 報告倡議應以國際通行的生態旅遊原則為基礎,重建政策方向,包括:
6、進行科學基線調查:現時政府缺乏生態旅遊片區的全面生態調查與環境容量評估,未來若僅靠個別項目的環評,將無法掌握整體壓力與累積影響。應先了解各地區的生物多樣性、棲息地狀況與旅遊活動的可承受程度,並真正地諮詢當地社區及生態管理專家,作為生態旅遊政策與規劃的前設條件。制訂全面生態旅遊原則:現時行政策缺乏對生態旅遊的明確界定,應清楚訂明三大原則 一、生態保育優先,二、提供深度教育導向的旅遊體驗,及 三、收益回饋在地社區與生態保育,促進環境及社區永續。制訂規管措施,確保生態旅遊可持續發展:為實現前述三大原則,建議一、政府成立跨部門生態旅遊委員會制定清晰的生態旅遊發展藍圖及政策框架,二、制定長遠管理方案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