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Natural Beauty Bio-Technology Limited自然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0157)有關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經審核全年業績公告之補充公告茲提述自然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四日有關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經審核全年業績之公告(二零一九 年 未 經 審核全年業績公告)、其 日
2、期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有關截 至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經審核全年業績之公告(二零一九年經審核全 年 業 績 公告)、其日期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有關截至二零一九年 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未經審核全年業績與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經審核全年業績之間出現差異的解釋之補充公告及其日期為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 日 有 關 內 部 控 制 審 閱 相 關 內 幕 消 息 之 公 告(內 部 控 制 審 閱 公 告)。除 文 義 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二零一九年經審核全年業績公告及內部控制審閱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義。除二零一九年經審核全年業績公告中 企業管治及其他資料 一節所
3、披露的資料以外,董事會謹此根據上市規則附錄十六第45(5)段提供以下有關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遵守企業管治守則之額外資料:董事會認為,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整個年度內已遵守企業管治守則所載之守則條文。1 然而,本公司謹此指出,企業管治守則第C.2段載列董事會在風險管理及內部控制 方 面 的 責 任,特 別 是 企 業 管 治 守 則 第C.2.3段 載 明(其 中 包 括)董 事 會 的 年 度 審閱 應 考 慮 期 內 已 識 別 的 重 大 控 制 缺 陷 或 不 足。就 此 而 言,本 公 司 已 於 二 零 二 零年 七 月 二 十 一 日 刊 發 有 關
4、法 證 審 閱 主 要 發 現 之 公 告(法 證 審 閱 公 告),該 法 證審閱識別出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若干領域的內部控制系統存在問題。另外,內部控制審閱公告披露(其中包括)內部控制審閱的主要發現。此 外,日 期 為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一 月 三 十 日 有 關 核 數 師 致 審 核 委 員 會 函 件 之 公告(審核委員會公告)亦載列核數師有關(其中包括)法證審閱的審核結果,以及於審核過程中發現的若干內部控制不足。有關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法證審閱公告、內部控制審閱公告及審核委員會公告。如內部控制審閱公告所披露,上述內部控制不足已獲充分補救。以上額外資料並不影響
5、二零一九年經審核全年業績公告所載的其他資料,及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二零一九年經審核全年業績公告中的所有其他資料均保持不變。繼續暫停買賣應本公司要求,股份已由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正起於聯交所暫停買 賣,並 將 保 持 暫 停 狀 態 直 至 另 行 發 佈 通 告 為 止。本 公 司 股 東 及 有 意 投 資 者 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承董事會命自然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雷倩主席香港,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七日於 本 公 告 日 期,董 事 會 由 執 行 董 事 雷 倩 博 士 及 潘 逸 凡 先 生;非 執 行 董 事 陸 瑜 民女士、林淑華女士及陳守煌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陳瑞隆先生、盧啓昌先生及楊世緘先生組成。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