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概 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對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失 承 擔 任 何 責 任。香港科技探索有限公司Hong Kong Technology Venture Company Limited(股份代號:1137)(根據公司條例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1)截 至 二 零 二 四 年 十
2、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 全 年 業 績;及(2)成 立 環 境、社 會 和 管 治 委 員 會集 團 財 務 摘 要1.儘 管 當 前 經 濟 環 境 持 續 充 滿 挑 戰,消 費 者 行 為 轉 向 香 港 以 外 地 區,以 及 香 港 居 民出 境 外 遊 激 增,但 本 集 團 的 香 港 電 子 商 貿 業 務 於 二 零 二 四 年 仍 然 表 現 出 穩 定 的增 長,產 生 經 調 整 後 的 扣 除 利 息、稅 項、折 舊 及 攤 銷 前 盈 利1(按 成 本 基 準)為329,200,000港 元。正 面 的 結 果 已 抵 銷 來 自 新 探 索 及 科
3、 技 業 務 的 初 期 虧 損,該 業 務的 經 調 整 後 的 扣 除 利 息、稅 項、折 舊 及 攤 銷 前 虧 損(按 成 本 基 準)總 計 為186,500,000港 元,儘 管 如 此,本 集 團 於 年 內 仍 錄 得 淨 虧 損。a.二 零 二 四 年 本 集 團 之 訂 單 總 商 品 交 易 額2達8,589,800,000港 元(二 零 二 三 年:8,424,000,000港 元),按 年 增 長2.0%,並 超 越 香 港 整 體 零 售 市 場 之 表 現;b.二 零 二 四 年 之 經 調 整 後 的 扣 除 利 息、稅 項、折 舊 及 攤 銷 前 盈 利 為1
4、21,000,000港 元(二 零 二 三 年:122,700,000港 元);及c.二 零 二 四 年 的 淨 虧 損 為66,700,000港 元(二 零 二 三 年:45,300,000港 元 溢 利),這是 由 於 新 探 索 及 科 技 業 務 的 經 營 虧 損,以 及 若 干 非 現 金 項 目(包 括 對 全 自 動零 售 商 店 及 系 統 於 英 國 的 業 務 減 值 虧 損),及 投 資 物 業 的 估 值 虧 損)所 致。2.資 產 負 債 表 表 現 穩 健,現 金 及 流 動 資 金 淨 額 狀 況 為712,500,000港 元(二 零 二 三 年十 二 月 三
5、 十 一 日:935,400,000港 元)。減 少 主 要 由 於 二 零 二 四 年 七 月 完 成 股 份 回 購及 註 銷,已 付 金 額 為220,400,000港 元。香 港 電 子 商 貿 業 務 摘 要1.香 港 電 子 商 貿 業 務 指HKTVmall,包 括 第 三 方 物 流 服 務 及ThePlace;2.於 二 零 二 四 年,訂 單 總 商 品 交 易 額 保 持 穩 定,達8,270,300,000港 元(二 零 二 三 年:8,292,900,000港 元);3.於 二 零 二 四 年,經 調 整 後 的 扣 除 利 息、稅 項、折 舊 及 攤 銷 前 盈 利
6、 佔 已 完 成 訂 單 的總 商 品 交 易 額3百 分 比 為4.0%,達329,200,000港 元(二 零 二 三 年:3.1%,達256,400,000港 元),原 因 是(a)總 毛 利 率 及 混 合 佣 金 率 上 升0.9%,及(b)多 媒 體 廣 告 收 入 增 加;4.於 二 零 二 四 年,1P及3P業 務 的 整 體 毛 利 率 及 混 合 佣 金 率4達23.2%(二 零 二 三 年:22.3%);及5.於 二 零 二 四 年,我 們 有1,519,000名 獨 立 客 戶,代 表 了 持 續 增 長 的 客 戶 基 礎,為 長期 可 持 續 增 長 奠 定 了 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