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0511 有關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業績公告有關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業績公告 之補充公告之補充公告 茲提述電視廣播有限公司(電視廣播或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業績公告(業績公告)及周年報告(周年報告)。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具有周年報告所界定之涵義。除
2、周年報告及業績公告所提供之資料外,董事局謹此提供有關本公司核數師(核數師)對本集團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綜合財務報表發出之保留意見(保留意見)之進一步資料。保留意見保留意見之基準之基準 作為背景資料,審核保留意見源自兩項交易,當中本公司認購均由星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星美,連同星美之附屬公司統稱星美集團)發行之 23,000,000 美元 9.5%無抵押可贖回於二零二零年到期之定息債券(定息債券)及 83,000,000 美元 7.5%有抵押可贖回於二零二零年到期之可換股債券(可換股債券)(或統稱債券),而可換股債券以星美國際影院有限公司(星美國際),根據星美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
3、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報,該公司擁有成都潤運集團之 41.34%權益之 100%已發行股本之股份押記作為抵押。誠如周年報告附註 13(b)所載,經本公司採用全期預期信用損失模型進行減值評估後,已就定息債券作出減值虧損撥備港幣 180,000,000 元,該金額為定息債券之全額減值支出。誠如周年報告附註 14 所載,經計及星美股份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暫停買賣,本公司對可換股債券進行公平價值評估。該暫停買賣(仍正在生效)已觸發可換股債券之違約事件。管理層已委聘獨立專業合資格估值師事務所,採用貼現現金流量模型,對成都潤運集團進行估值。根據公平價值評估,本集團確認可換股債券之公平價值虧損港幣 320,000
4、,000 元。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可換股債券之已撇減帳面值(經計及公平價值虧損港幣 320,000,000 元後)為港幣 330,000,000 元。2 減值評估是基於摘錄自星美集團之二零一七年經審核財務報表之財務資料及二零一八年中期財務資料以及鑒於星美公布之其他前瞻因素作為主要輸入數值。於審計過程中,核數師認為其無法就分別對定息債券及可換股債券進行之減值評估及公平價值評估取得足夠適當審計憑證。於編製周年報告及業績公告時,本公司並未取得星美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若干關鍵財務資料。誠如業績公告第 62 頁所述,於對星美集團及成都潤運集團之評估中,董事已依賴及採納由星美提供之
5、若干主要經營假設。該等主要假設為未經審核,且星美尚未刊發其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業績公布。本公司僅可依賴成都潤運之二零一八年預測數字及星美主要經營假設,作為預測星美集團及成都潤運集團之公平價值估值之基礎。鑒於上述各項,董事認為,公平價值評估所用之資料乃於關鍵時間可得之最佳估計。缺乏星美集團及成都潤運集團之最新經審核財務及其他資料(包括其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負債及就借貸質押其資產之幅度或其經營狀況)導致本公司無法向核數師提供其他資料來源,因此,核數師認為其無法取得足夠適當審計憑證,以評估或佐證由本公司於其評估中採納之主要輸入數據及主要經營假設之適當性。更具體而言,於審計截至
6、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財務報表時,核數師無法取得之資料文件詳情及無法取得作為替代資料來源之其他資料來源包括,但不限於:-核數師核數師無法無法取得之取得之資料文件詳情資料文件詳情:(i)星美、星美國際、成都潤運集團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截至該日期止年度之最新經審核業績或經審核財務資料;(ii)星美國際於成都潤運之最新股權;(iii)評估星美集團質押資產之現狀及幅度、借貸幅度及其債務重組狀況之其他憑證;及(iv)有關星美集團及成都潤運集團之其他主要經營假設。-其他資料來源其他資料來源:(i)星美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經審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