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佈 的 內 容 概 不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對 因 本 公 佈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任。Lees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Limited李 氏 大 藥 廠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950)截 至 二 零 二 二 年 三 月 三
2、十 一 日 止 三 個 月 第 一 季 度 業 績財 務 摘 要截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月二 零 二 二 年二 零 二 一 年變 動千 港 元千 港 元收 益324,750283,142+14.7%毛 利215,826192,411+12.2%本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溢 利20,30741,048-50.5%港 仙港 仙每 股 盈 利基 本3.456.98-50.6%攤 薄3.456.97-50.5%*僅 供 識 別 2 季 度 財 務 報 表李 氏 大 藥 廠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董 事(董 事)謹 此 呈 報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屬 公司(統
3、 稱 本 集 團)截 至 二 零 二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月 的 未 經 審 核 綜 合 季 度財 務 業 績(季 度 業 績)連 同 二 零 二 一 年 同 期 的 比 較 數 字。季 度 業 績 未 經 審 核,惟 獲 本 公 司 核 數 師 恒 健 會 計 師 行 有 限 公 司(核 數 師)按 照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頒佈 的 香 港 審 閱 工 作 準 則 第2410號 實 體 的 獨 立 核 數 師 對 中 期 財 務 資 料 的 審 閱進 行 審 閱。本 公 司 審 核 委 員 會 亦 已 與 管 理 層 及 核 數 師 審 閱 本 截 至 二 零
4、 二 二 年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三 個 月 的 未 經 審 核 季 度 業 績,以 供 推 薦 予 董 事 會 審 批。業 務 回 顧收 益 及 溢 利二 零 二 二 年 伊 始,COVID-19及 其 帶 來 的 經 濟 後 果 繼 續 影 響 市 場 環 境。二 零二 二 年 第 一 季 度,本 集 團 的 收 益 合 共 為324,750,000港 元(二 零 二 一 年 第 一 季 度:283,142,000港 元),較 去 年 同 季 增 加14.7%。二 零 二 二 年 第 一 季 度 錄 得 增 長,主 要受 到 新 推 出 的 布 累 迪 寧TM以 及 可 益 能及 曲
5、 前 列 尼 爾 注 射 液 等 長 期 病 患 藥物 貢 獻 的 銷 售 額(分 別 上 升18.0%及70.4%)帶 動,抵 銷 了 菲 普 利等 門 診 藥 物 以及 立 邁 青及 速 樂 涓等 外 科 藥 物 的 銷 售 額 跌 幅。引 進 產 品 於 二 零 二 二 年 第 一 季 度 的 銷 售 額 佔 本 集 團 收 益61.8%(二 零 二 一 年 第一 季 度:55.6%),而 專 利 產 品 及 仿 製 產 品 於 二 零 二 二 年 第 一 季 度 的 銷 售 額 則 佔本 集 團 收 益38.2%(二 零 二 一 年 第 一 季 度:44.4%)。二 零 二 二 年 第
6、 一 季 度,本 集 團 的 毛 利 為215,826,000港 元(二 零 二 一 年 第 一 季 度:192,411,000港元)。本集團的整體毛利率為66.5%,較於二零二一年第一季度錄得的68.0%下 跌1.5個 百 分 點,是 由 於 銷 售 引 進 產 品 產 生 的 收 益 佔 比 上 升 所 致。研 究 及 開 發(研 發)費 用 來 自 心 血 管、女 性 健 康、兒 科、罕 見 病、皮 膚 科 及 產 科等 各 個 主 要 治 療 領 域 的 新 藥 開 發,以 及 本 集 團 內 的 獨 立 腫 瘤 科 研 發 分 支。本集 團 於 二 零 二 二 年 第 一 季 度 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