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佈 之 內 容 概 不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佈 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HC GROUP INC.慧聰集團有限公司(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股 份 代 號:02280)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全 年 業 績 公 佈摘 要 持 續 經 營 業 務 產 生 總 銷
2、售 收 入 由 二 零 二 零 年 錄 得 之 人 民 幣14,515.2百 萬元 增 加 約20%至 約 人 民 幣17,388.7百 萬 元。於 二 零 二 一 年,持 續 經 營 業 務 產 生 本 公 司 權 益 持 有 人 應 佔 虧 損 約 為 人民 幣638.1百 萬 元,而 二 零 二 零 年 持 續 經 營 業 務 產 生 本 公 司 股 東 應 佔 虧損 則 錄 得 約 人 民 幣584.7百 萬 元。本 集 團 來 自 持 續 經 營 業 務 之 經 調 整 虧 損 淨 額*約 為 人 民 幣83.4百 萬 元,上 一 年 則 為 人 民 幣12.7百 萬 元。本 集 團
3、 來 自 持 續 經 營 業 務 之 經 調 整EBITDA*約 為 人 民 幣58.8百 萬 元,上一 年 則 為 人 民 幣104.4百 萬 元。於 二 零 二 一 年,持 續 經 營 業 務 產 生 每 股 虧 損 人 民 幣0.4871元,去 年 則 為人 民 幣0.4720元。董 事 會 不 建 議 就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派 付 任 何 末 期 股 息。*經 調 整 虧 損 淨 額 及 經 調 整EBITDA為 非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財 務 計 量,有 關 詳 情,請 參閱 本 公 佈 第40頁。慧 聰 集 團 有 限
4、公 司(本 公 司)董 事(董 事)會(董 事 會)謹 此 公 佈 本 公 司 及 其附 屬 公 司(統 稱 本 集 團 或 慧 聰)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本年 度)之 經 審 核 業 績,連 同 二 零 二 零 年 同 期 之 比 較 數 字。2 合 併 綜 合 收 益 表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二 零 二 一 年二 零 二 零 年附 註人 民 幣 千 元人 民 幣 千 元(經 重 列)(附 註1(a))持 續 經 營 業 務銷 售 收 入317,263,89814,376,489融 資 服 務 所 得
5、利 息 收 入3124,763138,754 17,388,66114,515,243銷 售 成 本(16,785,072)(13,740,816)其 他 收 入12,44015,813其 他(虧 損)收 益 淨 額4(45,115)69,781銷 售 及 市 場 推 廣 費 用(353,944)(472,501)行 政 費 用(299,429)(306,613)商 譽 及 無 形 資 產 減 值 虧 損9(483,985)(540,693)金 融 資 產 減 值 虧 損 撥 回(撥 備)淨 額25,088(155,569)經 營 虧 損(541,356)(615,355)財 務 成 本 淨
6、額(38,056)(123,700)分 佔 聯 營 公 司 除 稅 後 虧 損13(18,929)(80,883)分 佔 一 間 合 營 企 業 除 稅 後 虧 損(303)(1,537)除 所 得 稅 前 虧 損(598,644)(821,475)所 得 稅(開 支)抵 免5(11,437)121,756 持 續 經 營 業 務 之 虧 損(610,081)(699,719)已 終 止 經 營 業 務已 終 止 經 營 業 務 之 虧 損6(32,547)(173,549)本 年 度 虧 損(642,628)(873,268)其 他 全 面 虧 損:可 重 新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