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佈 之 內 容 概 不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對 因 本 公 佈全 部 或 任 何 部 份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任。HC GROUP INC.慧聰集團有限公司(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股 份 代 號:02280)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全 年
2、業 績 公 佈摘 要 持 續 經 營 業 務 產 生 總 銷 售 收 入 由 二 零 一 九 年 錄 得 之 人 民 幣14,748.4百 萬元 減 少 約1.47%至 約 人 民 幣14,531.3百 萬 元。於 本 年 度,持 續 經 營 業 務 產 生 本 公 司 股 東 應 佔 虧 損 約 為 人 民 幣623.5百萬 元,而 二 零 一 九 年 持 續 經 營 業 務 產 生 本 公 司 股 東 應 佔 虧 損 則 錄 得 約人 民 幣16.5百 萬 元。本 集 團 之 經 調 整 虧 損 淨 額*約 為 人 民 幣95.8百 萬 元,上 一 年 則 為 人 民 幣280.6百 萬
3、元。本集團之經調整EBITDA*約為人民幣70.8百萬元,上一年則為人民幣122.8百 萬 元。於 二 零 二 零 年,持 續 經 營 業 務 產 生 每 股 虧 損 人 民 幣0.5033元,去 年 則 為人 民 幣0.0148元。董 事 會 不 建 議 就 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派 付 任 何 末 期股 息。*經 調 整 虧 損 淨 額 及 經 調 整EBITDA為 非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財 務 計 量,有 關 詳 情,請 參閱 本 業 績 公 佈 第41頁。慧 聰 集 團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董 事(董 事)會(董 事
4、會)謹 此 公 佈 本 公 司 及 其附 屬 公 司(統 稱 本 集 團 或 慧 聰)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本年 度)之 經 審 核 業 績,連 同 二 零 一 九 年 同 期 之 比 較 數 字。2 合 併 綜 合 收 益 表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二 零 二 零 年二 零 一 九 年附 註人 民 幣 千 元人 民 幣 千 元 (已 重 列)持 續 經 營 業 務 銷 售 收 入314,392,56714,628,552金 融 服 務 所 得 利 息 收 入3138,754119,863 14,531,3
5、2114,748,415銷 售 成 本(13,741,173)(13,817,992)其 他 收 入15,86816,240其 他 收 益 淨 額469,784272,453銷 售 及 市 場 推 廣 費 用(474,295)(621,491)行 政 費 用(330,798)(346,302)商 譽 及 無 形 資 產 減 值 虧 損10(578,338)(38,426)金 融 資 產 減 值 虧 損 淨 額(160,691)(71,683)經 營(虧 損)溢 利(668,322)141,214財 務 成 本 淨 額(123,532)(129,661)分 佔 聯 營 公 司 除 稅 後(虧 損
6、)溢 利13(81,181)13,593分 佔 一 間 合 營 企 業 除 稅 後 虧 損(1,537)(5)除 所 得 稅 前(虧 損)溢 利(874,572)25,141所 得 稅 抵 免(開 支)5127,542(10,069)持 續 經 營 業 務 的(虧 損)溢 利(747,030)15,072已 終 止 經 營 業 務已 終 止 經 營 業 務 的 虧 損8(126,238)(474,837)本 年 度 虧 損(873,268)(459,765)其 他 全 面 收 入:可 重 新 分 類 至 損 益 之 項 目貨 幣 匯 兌 差 異(621)2,090將 不 會 重 新 分 類 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