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富 豪 產 業 信 託富 豪 產 業 信 託 (根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04條獲認可之香港集體投資計劃)(股份代號:(股份代號:1881)由由 管管 理理 二零二零一一八八年年度年年度業績公佈業績公佈 財務及業務摘要財務及業務摘要 截至二零一截至二零一八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二零一八八年年 二零一七年 港港幣百萬
2、元幣百萬元 港幣百萬元%轉變轉變 租金收入總額租金收入總額 983.7 922.9 +6.6%酒店收入總額酒店收入總額 38.3 34.8 +9.8%租金及酒店收入淨額租金及酒店收入淨額 990.6 927.1 +6.8%未計及基金單位持有人分派前之未計及基金單位持有人分派前之 年內盈利年內盈利*2,251.7 2,488.3 -9.5%核心盈利核心盈利(不包括投資物業公平值之變動不包括投資物業公平值之變動)462.5 444.1 +4.1%基金單位持有人應佔基金單位持有人應佔年內可供分派收入年內可供分派收入 489.2 473.0 +3.4%總資產總資產 27,981.8 25,958.3
3、+7.8%基金單位持有人應佔資產淨值基金單位持有人應佔資產淨值 17,314.5 15,484.7 +11.8%每每基金單位末期分派基金單位末期分派 港幣港幣 0.076 元元 港幣 0.071 元 +7.0%每基金單位分派總額每基金單位分派總額 港幣港幣 0.150 元元 港幣 0.145 元 +3.4%基金單位持有人應佔基金單位持有人應佔 每基金單位每基金單位資產資產淨淨值值 港幣港幣 5.315 元元 港幣 4.754 元 +11.8%*包 括根 據獨立 估值 師 分 別於二 零一 八年十 二月 三十 一日 及 二零 一七年 十二 月三 十一日 之估 值,投 資物 業公 平值之變動(已計
4、及所產生的資本開支)所產生港幣1,789,100,000元及港幣2,044,200,000元重估盈餘。-2-租金及酒店收入租金及酒店收入淨淨額為港幣額為港幣990,600,000元元(二一二一七七:港幣港幣927,100,000元元)。未計及基金單位持有人分派前之年內未計及基金單位持有人分派前之年內盈利盈利為港幣為港幣2,251,700,000元元(二一二一七七:港幣港幣2,488,300,000元元)包括投資物業之經評估值增加所產生之公平包括投資物業之經評估值增加所產生之公平值收益港幣值收益港幣1,789,100,000元元(二一二一七七:港幣港幣2,044,200,000元元)。核心盈利核
5、心盈利(不包括投資物業公平值之變動不包括投資物業公平值之變動)為為港幣港幣462,500,000元元(二一二一七七:港幣港幣444,100,000元元)。可 供 分 派 收 入 總 額 達 港 幣可 供 分 派 收 入 總 額 達 港 幣 489,200,000元,較 二 零 一元,較 二 零 一 七七 年年 所 錄 得所 錄 得 之 港 幣之 港 幣473,000,000元元增加增加3.4%。上升主要由於上升主要由於整整體酒店收入增加體酒店收入增加所致所致。於於 二 一二 一 八八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基 單 位 持 有 人 應 佔 資 產 淨 值 為 港 幣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6、 日,基 單 位 持 有 人 應 佔 資 產 淨 值 為 港 幣17,314,500,000元,元,相當於相當於每基單位資產淨值為港幣每基單位資產淨值為港幣5.315元元(二一二一七七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每基單位每基單位港幣港幣4.754元元)。二一二一八八度之末期分派為每基單位港幣度之末期分派為每基單位港幣0.076元元,較較二一二一七七每基每基單 位單 位 港幣港幣 0.071元元 增加增加 7.0%。二 一。二 一 八八 之之 分派 總 額為 每基 單位 港幣分派 總 額為 每基 單位 港幣0.150元元,較較二一二一七七之之分派總額分派總額每基單位每基單位港幣港幣0.1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