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吉 林 省 輝 南 長 龍 生 化 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Jilin Province Huinan Changlong Bio-pharmacy Company Limited(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049)第一季度業績公佈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之特色GEM的定位,乃為相比起其他在本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的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GEM的較高風險及其他特色表示GEM較適合專業及其他老練投資者。由於GEM
2、上市公司新興的性質使然,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本公佈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公佈乃遵照GEM證券上市規則提供有關吉林省輝南長龍生化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之資料,吉林省輝南長龍生化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各董事(董事)對本公佈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知及確信:(1)本公佈所載資料在各主要方面均為準確及完
3、整及無誤導成分;(2)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實,致令本公佈之內容有所誤導;及(3)本公佈所表達之意見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始行作出,並以公平合理之基準與假設為基礎。2 第一季季度報告(未經審核)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綜合損益表(未經審核)吉林省輝南長龍生化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的未經審核綜合業績,連同二零一八年同期未經審核比較數字如下: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二零一九年 二零一八年附註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營業額3140,961160,507銷售成本(22,564)(27,220)毛利118,3971
4、33,287其他收入7,3944,941分銷及銷售成本(95,037)(108,929)行政開支(12,695)(6,986)經營溢利18,05922,313財務費用(33)(26)稅前溢利18,02622,287稅項5(2,765)(3,382)本公司股東應佔溢利15,26118,905 每股盈利基本62.7仙3.4仙 股息739,21739,217 3 附註:1.組織及營運 本公司於一九八九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成立為一間國有企業。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根據中國公司法有關條文,本公司由一間國有企業重組為一間有限責任公司。其後於一九九六年八月十六日,經吉林省經濟改革委員會的批准,本公
5、司再改組為一間股份制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日藉保留溢利資本化按每兩股現有股份送一紅股的比例發行紅股。本公司H股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創業板上市。本集團的主要業務乃於中國以長龍及清通品牌從事製造及分銷中藥及醫藥產品。於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期間,本集團主要業務之性質並無發生任何變更。2.編製基準 本集團未經審核綜合業績根據歷史成本常規經重估按公平值計量之財務工具所修改,並按照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統稱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公認的會計準則、香港公司條例的披露規定及聯交所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創業板上市規則
6、)編製。編製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未經審核綜合業績時所採納的會計政策,與本集團編製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財務報表所依循的一致。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之簡明綜合業績為未經審核,並已由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閱。3.營業額 本集團營業額乃指售出商品發票值減增值稅及經扣除退貨及折扣後的金額。4.分類資料 本集團僅有一種業務分類,即在中國生產及分銷生中藥及醫藥產品為主。截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期間,本集團營業額全部由中國境內銷售產生,且本集團所有可識辨資產均位於中國。因此,並無呈列業務或地區分類分析。4 5.稅項未經審核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二零一九年二零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