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BOER POWER HOLDINGS LIMITED博耳電力控股有限公司(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股 份 代 號:1685)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全 年 業 績 公 告摘 要 年 內,受
2、 益 於 本 集 團 審 慎 選 擇 項 目 及 重 點 行 業,優 化 產 品 結 構 加 上 生 產降 本 上 進 一 步 收 效,毛 利 潤 額 同 比 上 升21.6%至 人 民 幣200,540,000元,毛利 率 同 比 顯 著 上 升 至31.9%。撇 除 應 收 貿 易 及 其 他 賬 款 的 減 值 虧 損,年內 本 集 團 息 稅 折 舊 攤 銷 前 利 潤 為 人 民 幣61,982,000元,連 續 兩 年 為 盈。年 內,本 集 團 繼 續 執 行 嚴 格 的 內 控 制 度,應 付 賬 款 及 借 貸 均 有 所 下 降,本 集 團 經 營 業 務 現 金 流 連
3、續 第 三 年 為 正。收 入 減 少17.2%至 約 人 民 幣628,235,000元。來 自 智 能 配 電 系 統 方 案 銷 售 之 收 入 減 少6.3%至 約 人 民 幣297,520,000元,佔 總 收 入 的47.4%。來 自 節 能 方 案 銷 售 之 收 入 減 少46.0%至 約 人 民 幣137,183,000元,佔 總 收 入的21.8%。來 自 元 件 及 零 件 業 務 之 收 入 增 加3.5%至 約 人 民 幣192,767,000元,佔 總 收入 的30.7%。本 公 司 權 益 股 東 應 佔 虧 損 由 二 零 一 七 年 約 人 民 幣220,97
4、4,000元 上 升 至 約人 民 幣958,429,000元。每 股 基 本 及 攤 薄 虧 損 均 為 人 民 幣1.28。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本集團就償付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 尚 未 償 還 應 收 貿 易 賬 款、客 戶 貸 款、應 收 保 留 金 及 應 收 票 據 自 客 戶收 取 超 過 人 民 幣227,804,000元。2 博 耳 電 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 或 博 耳 電 力)董 事 會(董 事 會)宣 佈 本 公 司及 其 附 屬 公 司(統 稱 本 集 團)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經 審 核的
5、綜 合 業 績,連 同 去 年 的 比 較 數 字 載 列 如 下:綜 合 損 益 及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表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以 人 民 幣 計 值)二 零 一 八 年二 零 一 七 年附 註人 民 幣 千 元人 民 幣 千 元收 入4628,235758,671銷 售 成 本4(427,695)(593,771)毛 利4200,540164,900其 他 收 入525,57536,556銷 售 及 分 銷 開 支(62,175)(59,905)行 政 及 其 他 營 運 開 支(137,374)(113,802)一 間 聯 營 公 司
6、的 虧 損(14)按 公 平 值 計 入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變 動(1,512)應 收 貿 易 及 其 他 賬 款 的 減 值 虧 損(942,786)(230,000)經 營 虧 損(917,746)(202,251)財 務 成 本6(a)(49,182)(53,716)除 稅 前 虧 損6(966,928)(255,967)所 得 稅(開 支)抵 免7(30,951)32,478 年 內 虧 損(997,879)(223,489)年 內 其 他 全 面 收 益其 後 可 能 重 新 歸 類 入 損 益 的 項 目:換 算 於 中 國 大 陸 境 外 業 務 財 務 報 表的 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