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之 內 容 概 不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對 因 本 公告 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責 任。Champion Allianc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冠 均 國 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股 份 代 號
2、:1629)截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年 度 業 績 補 充 公 告茲 提 述 本 公 司 日 期 為 二 零 二 零 年 三 月 三 十 日 及 二 零 二 零 年 四 月 二 十 九 日 之 公告,內 容 有 關(i)本 集 團 截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未 經 審 核 年度 業 績(二 零 一 九 年 未 經 審 核 業 績 公 告);(ii)延 遲 發 佈 經 審 核 年 度 業 績 及 寄發年度報告;及(iii)關於延遲發佈經審核年度業績及寄發年度報告的澄清公告。除 另 有 所 指 外,本 公
3、告 所 用 詞 彙 與 二 零 一 九 年 未 經 審 核 業 績 公 告 所 界 定 者 具有 相 同 涵 義。如 二 零 一 九 年 未 經 審 核 業 績 公 告 所 述,根 據 上 市 規 則 第13.49(2)條 的 規 定,本 公 司 的 核 數 師 尚 未 同 意 其 中 所 包 含 截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十 二 月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年 度 業 績。本 公 司 董 事(董 事)會(董 事 會)欣 然 宣 佈,於 本 公 告 日 期,本 公 司 的 核 數 師已 完 成 其 對 本 集 團 截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4、年 度 業 績(經 審核 年 度 業 績)的 審 核。2 本 集 團 截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綜 合 業 績,連 同 截 至 二 零一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 比 較 業 績 如 下:綜 合 損 益 及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表截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二 零 一 九 年二 零 一 八 年人 民 幣 千 元人 民 幣 千 元收 益530,713217,491銷 售 成 本(455,045)(184,542)毛 利75,66832,949其 他 收 入 及 收 益 淨 額1,32
5、41,646銷 售 及 分 銷 開 支(23,390)(14,244)行 政 開 支(23,810)(16,107)貿 易 應 收 帳 款 減 值 淨 額(2,103)(744)其 他 開 支 淨 額(9,935)(8,441)財 務 成 本(603)(975)除 稅 前 溢 利(虧 損)17,151(5,916)所 得 稅 抵 免(開 支)(9,410)1,292 本 公 司 股 東 應 佔 之 年 內 溢 利(虧 損)7,741(4,624)其 他 全 面 收 益於其後期間將不會重新分類至損益之其他全面收益:換 算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至 其 呈 列 貨 幣 產 生 之 匯 兌 差
6、 額497 年 內 其 他 全 面 收 益497 本 公 司 股 東 應 佔 之 年 內 全 面 收 益(虧 損)總 額8,238(4,624)本 公 司 股 東 應 佔 之 每 股 盈 利(虧 損)基 本 及 攤 薄(每 股 人 民 幣 分)1.55(0.92)3 綜 合 財 務 狀 況 表於 二 零 一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二 零 一 九 年二 零 一 八 年人 民 幣 千 元人 民 幣 千 元非 流 動 資 產物 業、廠 房 及 設 備26,65129,446投 資 物 業4,6144,878使 用 權 資 產21,821預 付 土 地 租 賃 款 項11,364電 腦 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