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告 的 內 容 概 不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所 產 生 或 因 依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的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任。Acotec Scientific Holdings Limited先 瑞 達 醫 療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股 份 代 號:6669)截
2、至2022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 年 報 的 補 充 公 告茲 提 述 先 瑞 達 醫 療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於2023年4月24日 刊 發 的 截 至2022年12月31日 止 年 度 的 年 度 報 告(年 報)。除 本 公 告 另 有 界 定 者 外,本 公 告 所使 用 詞 彙 與 年 報 中 所 界 定 者 具 有 相 同 涵 義。除 本 公 司 於 年 報 中 所 作 披 露 外,本公 司 謹 此 提 供 以 下 有 關 本 公 司 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 計 劃 及 股 份 獎 勵 計 劃 的 資 料。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 計 劃下 表 載
3、 列 於 報 告 期 內 根 據 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 計 劃 授 予 承 授 人 的 受 限 制 股 份 的 註銷、失 效 及 沒 收 變 動 情 況:承 授 人於 報 告期 間 註 銷於 報 告期 間 失 效於 報 告期 間 沒 收55名 員 工60,000附 註兩 名 員 工九 名 員 工 總 計60,000 附 註:本 公 司 於 若 干 承 授 人 從 本 公 司 辭 任 後 沒 收 彼 等 獲 授 的60,000股 受 限 制 股 份。有 關 詳 情,請 參 閱 年 報 綜 合 財 務 報 表 附 註29(b)。2 股 份 獎 勵 計 劃股 份 獎 勵 計 劃 的 參 與 者
4、股 份 獎 勵 計 劃 的 參 與 者 應 包 括 以 下 任 何 人 士:(i)本 集 團 任 何 成 員 公 司 的 任 何 僱 員(不 論 是 全 職 或 兼 職 僱 員),惟 於(a)本集 團 相 關 成 員 公 司 批 准 其 休 假;或(b)本 集 團 任 何 成 員 公 司 或 繼 承 公司 之 間 進 行 轉 移 的 情 況 下,該 僱 員 不 得 不 再 是 本 集 團 的 僱 員。為 免 生疑 問,僱 員 自 終 止 僱 傭 當 日(包 括 該 日)起 不 再 為 僱 員;或(ii)本 集 團 任 何 成 員 公 司 的 董 事,而 董 事 會 或 獲 董 事 會 授 權
5、管 理 股 份 獎 勵 計 劃 的 任 何 人 士(授 權 人 士)(視乎 情 況 而 定)全 權 酌 情 認 為 其 已 經 或 將 會 為 本 集 團 作 出 貢 獻。然 而,當 有 關 人 士 所 在 地 的 法 律 法 規 不 允 許 根 據 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 計 劃 授 予、接受 或 歸 屬 獎 勵,或 董 事 會 或 授 權 人 士 認 為,遵 守 所 在 地 適 用 法 律 法 規 將 有 關 人士 排 除 在 外 乃 屬 必 要 或 合 宜,則 該 等 人 士 無 權 參 與 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 計 劃,而 有關 人 士 亦 因 此 不 符 合 資 格 參 與
6、 計 劃。股 份 獎 勵 計 劃 的 餘 下 年 期除 非 董 事 會 決 定 提 前 終 止,否 則 股 份 獎 勵 計 劃 的 生 效 及 有 效 期 間 自 採 納 日 期起 至 緊 接 採 納 日 期 十(10)週 年 前 一 個 營 業 日 為 止。於 報 告 期 間 末,股 份 獎 勵 計劃 的 餘 下 年 期 約 為 九(9)年。以 上 額 外 資 料 對 年 報 所 載 的 其 他 資 料 不 構 成 任 何 影 響。除 上 文 披 露 者 外,年 報中 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