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號:959)有關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之補充公告茲提述世紀娛樂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二一年二月五日之公告(該等公告),內容分別為關於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及該等修訂。除非文義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本公司根據附錄14守則條文C.1.3謹此提供下列
2、有關該等公告之補充資料。不發表意見本公司核數師栢淳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就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財務報表表示不發表意見(不發表意見)。管理層首次與核數師會面以討論審核工作(其中包括所有其他潛在的審核問題)時,已詳盡討論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持續經營問題。據了解,就本公司無形資產(即有關本集團AR/VR應用營運的不競爭協議產生的無形資產,及有關本集團於柬埔寨的博彩業務之賭枱特許權產生的無形資產)進行的估值至關重要,將影響核數師就持續經營問題發表的意見。於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委任核數師後,管理層於整個審核過程中一直定期與核數師討論審核問題。於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
3、日,審核委員會與核數師舉行審核前會議,以討論核數師就關鍵審核事項,尤其是持續經營問題的初步評估。審核委員會已充分知悉於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公告中的潛在持續經營問題。2於審核過程中,我們委聘了獨立專業估值師根據會計準則的規定對本公司的無形資產進行估值。估值報告的工作底稿已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完成,且於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公佈全年業績之前,管理層、核數師及估值師已舉行多次會議,以討論(包括但不限於)估值方法、假設、預測及估值報告的詳情。核數師認為,由於柬埔寨業務因COVID-19疫情而受到嚴重中斷,賭場業務的復甦受限於COVID-19疫情的發展。核數師了解到,本公司一直採取
4、措施(詳情見下文)改善本集團的流動性及財務狀況,然而,持續經營基準的有效性取決於該等措施實施之結果,因此表示就持續經營不發表意見。於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審核委員會與核數師舉行會議,以討論核數師報告及審核問題。會上,核數師闡釋了就持續經營不發表意見的基準以及本公司針對該問題擬採取之措施。審核委員會主席與核數師討論該問題以及對本集團之潛在影響。彼亦詢問管理層就不發表意見的看法以及管理層為解決持續經營問題的相應行動計劃。管理層認為,鑒於:1.來自吳文新先生(吳文新先生,本公司之執行董事、主席、行政總裁及主要股東)之為數25,461,000港元之借款計入本集團之其他借款;2.吳文新先生承諾至二零二
5、二年六月二十九日止前至少12個月內其將不會催還上述款項及將為本集團的營運資金進一步提供足夠財務資助;3.吳文新先生願意向本公司提供財務資助,以填補本公司未來12個月的營運資金缺口;4.為數60,600,000港元之應付第三方之款項(計入其他借款)由吳文新先生個人擔保;及5.公平值為40,137,000港元之可換股債券由吳文新先生持有,彼能夠在遵守可換股債券的條款及條件及或相應上市規則及收購守則的情況下將可換股債券轉換為權益股份,本公司的淨負債狀況將不會於未來12個月內對本公司構成重大財務影響。3此外,本公司管理層亦已執行位於柬埔寨Dara Sakor投資區新賭場的賭枱業務的重新開業計劃,並且目
6、標於二零二一年十月初開始營運。賭枱業務開始及良好營運後將會有充足的營運資金支持本公司的營運。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團有淨負債約23,000,000港元,主要歸因於(i)來自獨立第三方的其他借款約60,600,000港元,其中包括本金58,000,000港元及利息約2,600,000港元;及(ii)面值為50,000,000港元的可換股債券。就此而言,董事會將竭盡全力採取切實可行的行動解決相關問題,包括但不限於使用以下各項:1.管理層將密切監控賭枱業務的發展並盡早將其投入營運。於開始賭枱業務後,預測每年現金流入淨額(於下文詳述)將足以覆蓋本集團的預期每年經營成本。本公司獲悉,培訓及賭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