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国泰国泰海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24 4 年年度持续督导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负责伟创电气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一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持续督导
2、工作情况 序号序号 工作内容工作内容 持续持续督导情况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人已与伟创电气签署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伟创电气业务情况,对伟创电气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 持续
3、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予以披露 2024 年持续督导期间内,伟创电气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5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当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2024 年持续督导期间内,伟创电气及相关当事人不存在违法违规和违背承诺的情况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3 月完成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4、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并于 2025 年 4 月变更公司名称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 序号序号 工作内容工作内容 持续持续督导情况督导情况 6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2024 年持续督导期间内,伟创电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违法违规和违背承诺的情况 7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保荐人已督促伟创电气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
5、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2024 年 6 月,伟创电气存在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事项,并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了此事项,但公司未及时识别关联方。2024年 8 月 12 日,伟创电气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会议,补充审议相关事项,同时发布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保荐人亦针对以上事项出具核查意见。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已督促公司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
6、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除上述事项,保荐人对公司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公司的内部控制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9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6 月,伟创电气存在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事项,并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了此事项,但公司未及时识别关联方。2024年 8 月 12 日,伟创电气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会议,补充审议相关事项,同时发布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