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1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024 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法律责任。责任。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是公司 2024 年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整体报告,根据公司法、证
2、券法、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上交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本公司编制了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中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信息,是本公司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社会责任融入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自觉行动,将有利于推动与社会各界的广泛沟通和交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也希望接受社会的监督,促使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一、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基本情况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力特)系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新政字199974 号文批准,由新疆伊犁酿酒总厂为主
3、要发起人,联合其他五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1999 年 5 月 27 日成立,成立时总股本为 145,500,000 元,其中新疆伊犁酿酒总厂以其下属一、二、三、四酿酒分厂、电厂、纸箱厂、生产运输车队、销售公司的部分经营性资产 172,340,369.94元出资投入公司,按 1:0.7688 的比例折为股份 13,250 万股。其他五家发起人以现金 16,909,700 元,按照同一折股比例折成 1,300 万股。1999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199984 号文批准,公司于 1999 年 7 月 29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500 万股,其中
4、包括对一般投资者发行的 6,750 万股和对证券投资基金定向配售的 750 万股,分别于 1999 年 9 月 16 日和 1999 年 11 月 16 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2,050 万股。2004年 4 月公司实施了 2003 年度的转增股本及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2.76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股本 10 股。此次转增完成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4,100 万股。2006 年 8 月 1 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向
5、流通股股东支付 4,500 万股对价股份,公司股份实现全流通。2019 年公司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公司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6,662,700 股并予以注销。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发行了“伊力转债”在转股期间公司股本随之浮动,截止 2025年 3 月 17 日“伊力转债”到期摘牌,公司股本不再受到可转债转股影响,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的股本数为 473,174,717 股。本公司是一家集白酒的生产、研发和销售合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白酒酿造与销售企业,白酒行业属于传统酿造业,公司白酒产品以富含淀粉类的谷物作为原料,以中国酒曲为糖化发酵剂,采用固态发酵方式,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
6、、陈酿、贮存和勾调而制成的蒸馏酒(浓香型)。公司采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白酒行业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5)。2024 年,随着白酒消费供求关系的变化,行业进入了双理性消费时代,存在包括产业产能增长与需求放缓、产区政府经济指标增长与产业下行、消费动能不足与价格下行、渠道商终端商数量减少与渠道库存增加、传统渠道与电商平台价格冲突等在内的多重矛盾,白酒行业进入了新一轮的调整转型期。随着国家刺激消费政策的不断落地,以及酒企积极地去库存、调价格等行为,中国酒行业正在进入筑底阶段,行业震荡幅度减小,行业整体进入平稳发展阶段,部分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