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4 年度,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股东创造优良效益、为员工提供良好职业平台、为客户提供竞争力产品,诚信对待供应商,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积极从事各项公益事业,促进公司与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公司及子公司获得多项荣誉、资质:“2024-2026 年度福建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福建省工人先锋号”“南平市 2024 年度纳税突出贡献企业”、“南平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南平市科技创新优秀企业”、“延平区 2024 年度产值贡献突出企业”、“福建省石油和化工行业协会(第五届)副会长单
2、位”。现将公司 2024 年度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报告如下:一、一、股东权益保护股东权益保护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积极优化与投资者的关系,努力以出色的业绩回报来体现对股东的责任。(一)完善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监管要求,制定并持续完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并得到了有效实施。建立健全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充
3、分发挥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专业把关的作用,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防止滥用股东权利、管理层优势地位来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现象发生,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二)优化与投资者的关系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定了以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为主体,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为配套的信息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了内部重大事项信息搜集、上报和沟通机制,保障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十分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搭建了多元化的沟通平台,与投资者形成及时有效的双向沟通机
4、制,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邮箱、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问答互动,方便投资者更好了解公司。(三)创造良好业绩,与股东分享经营成果 公司十分重视投资者回报,在兼顾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积极回报投资者。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296.86万元,同比下降6.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445.05 万元,同比上升19.95%。公司制定并实施了 2023 年度分红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6,421,036 元(含税)。此外,为积极响应 国务院关
5、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等相关政策精神,制定并实施了2024 年特别分红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6,030,975.90 元(含税)。同时,为完善分红决策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于 2024 年7 月发布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公司坚持现金分红(含股份回购)为主这一基本原则,未来三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含股份回购)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五十。其中,前述的“股份回购”为当年度内公司实施的、符合上市公司股份
6、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所有回购。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于 2024 年 7 月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且不超过 8,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 390.06 万股,成交总金额 4,999.39 万元。二、二、员工权益保护员工权益保护 公司一如既往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原则,贯彻“员工是公司的核心价值”的人力资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