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3 长江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长三角地区轨道交通发展迈入了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新阶段,畅通城市、沟通城际、联通区域、辐射全国的轨道交通网络加快构建,轨道交通与民航、公路、水路衔接更加紧密,枢纽辐射功能进一步强化,轨道交通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为支撑区域一体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面临功能分工不尽合理、网络布局有待完善、规模结构尚需优化、一体衔接亟待提升、改革创新仍需强化等挑战。为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战略部署,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推动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编制本规划。规划期至 2025 年,展望到 2035
2、 年。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加快构建功能定位精准、规划布局合理、网络层次清晰、衔接一体高效的现代轨道交通系统,大幅提高路网覆盖广度、深度及轨道交通一体 4 化、网络化水平,全面提升轨道交通运输服务品质,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打造轨道上的长三角,推动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3、为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坚强支撑。(二)基本原则。一体衔接,互联互通。加强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网络设施一体融合、资源共享,衔接协调系统制式、技术标准、标识信息、政策法规,推动运营组织和运输服务贯通融合,发挥网络整体效率效益。科学布局,支撑引领。紧密衔接国土空间等规划,加强“一张图”管理,突出“轨道上”核心本质,统筹协调不同轨道系统规划布局,精准功能定位与分工,匹配供给与需求,合理确定服务区间、设施规模和建设时序,强化轨道交通对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支撑引领。绿色智能,便捷高效。坚持服务本质,发挥轨道交通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低碳和骨干运输优势,加强轨道交通与其他运输方式
4、有效衔接、便捷换乘,强化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优化运输组织协同,发展一体化、便捷化、多样化、智能化运输服务。改革创新,合作共赢。加快建立适应轨道交通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公平放开市场准入,鼓励地方政府与铁路企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加强合作,推动规划管理、投资建设、运营组织、综合开发等方面改革创新。二、发展目标 5 到 2025 年,基本建成轨道上的长三角,形成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多层次、优衔接、高品质的轨道交通系统,长三角地区成为多层次轨道交通深度融合发展示范引领区,有效支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区域一体化发展。轨道交通总里程达到 2.2 万公里以上,新增里
5、程超过 8000 公里,高速铁路通达地级以上城市,铁路联通全部城区常住人口 20 万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输服务覆盖 80%的城区常住人口 5 万以上的城镇。干线铁路营业里程约 1.7 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约 8000公里,骨干通道能力全面提升,对外构成以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宁波为枢纽节点,以“三纵三横”干线通道为主骨架,面向北、西、西南 3 个方向的放射状铁路网络,形成长三角与相邻城市群及省会城市 3 小时区际交通圈。城际铁路营业里程约 1500 公里,长三角地区相邻大城市间及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宁波与周边城市形成 11.5 小时城际交通圈。市域(郊)铁路营业里程约 1000 公里,
6、上海大都市圈以及南京、杭州、合肥、宁波都市圈形成 0.51 小时通勤交通圈。城市轨道交通营业里程约 3000 公里,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宁波等城市轨道交通成网运行,一批城市建成城市轨道交通主骨架,城市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比例不断提高。建成一批多种轨道交通一体衔接、高效换乘的综合交通 6 枢纽,部分枢纽实现多种轨道交通方式贯通运营,新建枢纽基本实现同台或立体换乘,不同轨道交通系统最长换乘时间不超过 5分钟,轨道交通站场与大型机场、公路客运站实现同站布局或快速直达,城市内重要枢纽间基本实现半小时通达。轨道交通市场化投融资改革迈上新台阶,不同轨道交通建设标准、规范、政策等顺畅衔接,一体化运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