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安市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集安市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文本、图集文本、图集吉林省明仁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吉林省明仁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022023 3 年年 1212 月月集安市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 本规规 划划 项项 目目 名名 称称:集安市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集安市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2021-2035 年年)规规 划划 委委 托托 单单 位:集安市民政局位:集安市民政局规规 划划 编编 制制 单单 位:吉林省明仁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位:吉林省明仁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司资资 质质 证证 书书 编编
2、号:号:吉吉 城规编第(城规编第(152046152046)城乡规划资质专用章:城乡规划资质专用章:城乡规划出图城乡规划出图专用章:专用章:院院长:刘家仁长:刘家仁总总 规规 划划 师:冉春霖师:冉春霖总总 工工 程程 师:金师:金 雪雪项项 目负责人:目负责人:李李 军军项项 目组成员:王目组成员:王 丹丹贺殿印贺殿印张张 军军宋金玉宋金玉刘美玉刘美玉集安市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 本第一部分第一部分文本文本集安市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 本目目录录第一章总 则.1第二章规划目标及策略.6第三章殡葬设施规模预测.10第一节死亡人口预测.10第二
3、节殡葬设施需求预测.10第四章殡葬设施布局规划.12第一节规划布局建议与原则.12第二节殡葬设施布局规划成果.14第五章殡葬设施分类建设指引.18第一节分类建设引导.18第二节指标控制要求.24第三节智慧殡葬建设引导.25第六章近期建设规划.28第七章保障措施.29第一节完善基本殡葬服务保障体系.29第二节规范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管理.30第三节加强对深化殡葬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30附 则.33附 表.34集安市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 本1第一章第一章总总 则则第 1 条编制目的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高殡葬设施服务水平,优化殡葬设施布局,节约土地资源,依据国家和吉林省殡葬
4、改革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殡葬管理的法规规定,结合集安市实际,制定集安市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第 2 条适用范围集安市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是集安市殡葬基础设施规划及建设控制引导的法定依据,在规划范围内进行殡葬设施的选址及建设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第 3 条规划范围本规划的规划区范围为集安市全市域,包括团结街道、黎明街道、城东街道、通胜街道、青石镇、清河镇、头道镇、花甸镇、榆林镇、台上镇、财源镇、大路镇、太王镇、麻线乡、凉水朝鲜族乡,规划区面积 3348.54 平方公里。集安市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 年)
5、文 本2第 4 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2021-2035 年近期期限:2021-2025 年远期期限:2026-2035 年第 5 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版);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修正版);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修正);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5.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28 号,2012);6.吉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7.吉林省殡葬管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19990223);8.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 号);9.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 号);
6、10.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 号);11.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民发201877 号)集安市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文 本312.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的通知(民函201932 号);13.吉林省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14.吉林省民政厅关于遗体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划分情况的通知(吉民发201851 号);15.吉林省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吉民发201627 号);16.吉林省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17.吉林省推进林地草地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