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二二二年十一月目目录录总则.1一、规划背景.2(一)基础现状.2(二)主要问题.3(三)新形势新要求.4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5(一)指导思想.5(二)基本原则.5(三)规划目标.6三、总体布局.9(一)统筹勘查开发保护布局.9(二)重要矿种勘查开发方向.11(三)加强资源安全保障.12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14(一)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14(二)有序推进矿产资源勘查.15(三)合理设置勘查规划区块.17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18(一)优化开发利用分区布局.18(二)科学设置开采规划区块.19(三)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
2、源.20(四)强化矿产资源保护.21(五)完善开发准入退出机制.21六、矿业绿色转型.23(一)深化矿业产业结构调整.23(二)加强矿业开采秩序整治.24(三)加大矿业领域科技创新.26(四)持续推进矿业绿色发展.26(五)加快矿区生态保护修复.28七、规划实施与管理.30(一)加强政策供给.30(二)完善管理体系.31(三)强化组织实施.321总则矿产资源事关能源资源安全战略,事关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保障,事关产业转型升级原料供给。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强化矿产要素保障,加强矿产资源保护,规范矿产开发利用,推动矿业绿色转型,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矿产资
3、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上位规划,制定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以下简称 规划)。规划是湖南省在矿业领域的重大部署,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是编制矿产资源行业专项规划和市县矿产资源规划的重要遵循。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规划,应与本规划做好衔接。规划 以 2020 年为基期年,规划期为 20212025 年,展望至 2035 年。2一、规划背景(一)基础现状湖南省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禀赋好,资源远景潜力大
4、,素有“有色金属之乡”和“非金属之乡”之称。截至 2020年底,全省已发现矿产 121 种(亚种 146 个),探明资源量的矿产 88 种(亚种 111 个)。现有矿产地 3000 余处,上表矿区 1226 处,其中中型以上规模矿床占比 30.42%,锑、铋、锰、钒、钨、锡、锌、普通萤石、隐晶质石墨、重晶石等矿产保有资源量居全国较前位次。现有探矿权 759 个,涉及金、铅、锌、钨、锡、锑、煤炭、铁、锰、铜等 43 个矿种。现有采矿权 3564 个,已开发利用金、钨、锑、铅、锌、煤炭、水泥用灰岩等 94 个矿种(含亚种)。全省 2020 年矿石开采量 5.7 亿吨,采选业产值达千亿元,已基本形成
5、铜、铅、锌、钨、锡、锑、锰、铋及贵金属冶炼加工和盐-氟化工、玻璃陶瓷水泥石材生产、地热矿泉水利用等为主体的产业格局。“十三五”以来,勘查增储取得成效,新圈定了一批战略性矿产成矿远景区和找矿靶区,新发现重要矿产地 45 处,新增了一批锰、铅、锌、钨、锡、锑、金等优势矿产资源储量。矿业绿色转型加快,五年合计减少矿山 3337 个,大中型矿山比例由 5.94%提高至 15.59%,部分新设砂石矿山设计生产规模达到千万吨每年,3 项创新成果纳入国家先进性技术目录,建成入库绿色矿山 115 家,其中 65 家纳入国家级绿3色矿山名录。矿区生态治理修复成效明显,全面完成了第二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开展了
6、临武三十六湾矿区、零陵锰矿区、常宁水口山铅锌煤矿区、湘潭谭家山煤矿区、娄底冷水江锑煤矿区等 5 大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完成了长江岸线和湘江干流 10 千米范围内 545 座废弃露天矿山生态治理修复任务,累计治理恢复面积 9795 公顷。矿产资源管理积极创新,修正了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形成了新时代推进矿业转型绿色发展“1+1+4”制度体系和“政府决策+自然资源部门支撑+其他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矿产资源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二)主要问题当前,全省矿产资源领域还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大宗矿产保有量不足,优势有色金属集中度不高、产业链不长,新兴战略性矿产锂、铌、钽等已上表资源暂难利用,勘查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