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附件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标准体系构成一级二级序号标准名称主要技术内容状态基础通用通用要求1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总体要求明确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术语、建设的核心概念及其关系、布局原则、功能要求等内容,规范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证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环境的和谐统一。适用于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待制定2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平台技术标准规定了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平台架构、总体技术要求、平台功能规范,适用于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平台的建设、管理及运维。待制定3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 第11部分:术语符号规定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术语及符号的定义。待制定4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开发和运营
2、的通用框架规定了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从概念设计到规划、开发、运营、维护、再开发和反馈的全生命周期过程中的基本概念、方法、程序以及参与者的角色和责任。这一框架旨在促进每个基础设施作为智慧城市的一部分进行协调,并确保多个基础设施之间的交互得到很好的协调。在编5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给出了城市基础设施的定义、分类和管理的通用要求。适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管理。现行6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 基本规定规定了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的术语和定义、在智慧城市总体框架中的地位以及组成,并对时空基准、时空大数据、时空信息云平台及支撑环境提出了基本要求。适用于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和服务。现行7智慧城市 领域知
3、识模型 核心概念模型规定了智慧城市领域知识模型的核心概念及模型组成、核心概念以及核心概念之间的关系。适用于智慧城市领域知识模型的构造,也适用于智慧城市信息系统之间的交换和共享。现行8物联网 系统互操作性 第 1 部分:框架适用于物联网系统及其内部各实体之间数据交换和互操作。现行9智慧城市 敏感信息定义及分类规定了智慧城市敏感信息的定义和分类,包括智慧城市敏感信息的内涵和范围、敏感信息的内容和分类。现行 2 一级二级序号标准名称主要技术内容状态适用于智慧城市建设、智慧城市服务过程中的敏感信息。管理要求10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规定了地理空间框架的定义、构成、分级、内容和相关要求。适用于数字中国、数
4、字省区和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和服务。现行11智慧城市 技术参考模型给出了智慧城市概念参考框架,规定了信息通信技术(ICT)支撑的智慧城市业务框架、知识管理参考模型和技术参考模型,以及智慧城市建设的技术原则和要求。适用于智慧城市 ICT 的规划及具体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与运维。现行12城市和社区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城市建立智慧城市运行模型指南为智慧城市和社区(公共、私营、志愿部门)的决策者在如何开发一个开放协作、以人为本、数字化的城市运营模型提供指南,以使城市和社区具备转型能力来实现未来的愿景。现行13智慧城市 运营中心 第 1 部分:总体要求提出了智慧城市的城市运营中心
5、的总体框架,规定了其功能要求、建设要求、安全要求和管理要求。适用于智慧城市运营中心的设计、建设及运营。现行14智慧城市总体框架和技术要求规定了智慧城市的总体框架和技术要求。适用于智慧城市信息化系统。现行15智慧城市数据开放共享的总体架构适用于智慧城市的规划设计、组织管理、系统建设和数据业务提供等。现行网络基础设施移动网络16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设计、施工及验收。现行17信息技术 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 低功耗广域网媒体访问控制层和物理层规范规定了采用 NB-IoT 技术的低功耗广域网媒体访问控制层和物理层规范,包括物理层的上下行物理信道、通用处
6、理和过程,媒体访问控制层的协议格式和通信过程。适用于低功耗广域网相关设备产品的研发和设计。现行18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技术要求第 2 部分:基站设施适用于已有基站设施共享及基站设施共建。现行195G 移动通信网 核心网总体技术要求规定了基于 SA 架构的 5G 核心网总体技术要求,包括系统架构、高层功能特性、与 4G 网络互操作性、网络功能服务架构等。适用于基于 SA 架构的 5GC 核心网网络功能,包括 AMF、SMF、UPF、UDM、AUSF、NRF、NSSF 等。现行205G 移动通信网 核心网网络功能技规定了基于 SA 架构的 5G 核心网网络功能技术要求,内容包括网络功能发现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