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方 PPP 新机制政策汇编地方 PPP 新机制政策汇编2024 年 10 月2024 年 10 月I目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推进全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434 号).1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重庆市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44 号).6四川省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13附件 1“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收费公路项目认定标准.39湖北.39四川.41甘肃.47河南.49河北.51大连.56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推进全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实
2、施意见(内政办发202434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推进全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434 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 号)有关要求,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拓宽全区民间投资空间,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准确把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总体要求(一)准确把握合作方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应聚焦使用者付
3、费项目,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不应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不允许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之外单独给予运营补贴,不允许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承诺保底收益率、可用性付费等方式使用财政资金弥补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二)准确把握合作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应限定于有经营性收益的项目,项目经营收入能够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商业特许经营以及不涉及产权移交环节的公建民营、公办民营,不属于新机制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市场化程度高的商业项目和产业项目、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不得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不得将以上类型项目相互“打捆”或与适合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项目“打捆”开展2政府和社会资
4、本合作。(三)准确把握参与企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要坚持初衷,回归本源,严格执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 年版),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原则上不宜选择本级国有企业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参与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本级政府以资本金注入方式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给予支持,本级国有企业可以作为出资人代表参与该项目,但不得控股,除此之外,本级国有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四)准确把握工作节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要稳妥推进。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把握好工作力度、节奏,确保每一个项目均符合新
5、机制要求,规范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切实加强运营监管,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二、严格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决策管理程序(五)确定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按照行业分类和职能分工,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依法依规授权有关行业(业务)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方案编制、特许经营者选择、特许经营协议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合作期满移交接收等工作。(六)确定特许经营方案。项目实施机构编制特许经营方案后,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责成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会同财政部门、有关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对特许经营方案进行初审把关,主要研3究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特许经
6、营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特许经营的主要内容等。初审后报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审定。(七)确定特许经营者。项目实施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审定的特许经营方案,依法依规公平选择特许经营者,规范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及其投融资、建设责任原则上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应重新履行特许经营者选择程序。(八)严格履行投资管理程序。在完成特许经营方案审核、选定特许经营者后,项目单位需严格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等投资管理程序。对政府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给予投资支持的特许经营项目,应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管理程序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对由社会资本方单独投资的项目,应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