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3四综 述.1大气环境.8水环境.23土地生态环境.27自然生态.28声环境.30辐射环境.33气候变化与自然灾害.35其他.37数据来源及评价说明.38展 望.3920232023 年,在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暨荒漠化综合防治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
2、坚战,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新成效,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天山北坡城市群为重点,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稳妥有序推进全区散煤治理,完成清洁取暖改造 40.9 万户;实施工业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淘汰 65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331 台,完成工业炉窑淘汰和清洁低碳能源更新 17 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 892 台、低效污染治理设施企业治理187 家;全面开展 VOCs 综合治理工程,排查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 2587家,问题整改完成率 84%;实施企业环
3、保绩效“创 A 晋 B”行动,评定公示 A、B 级企业 18 家。实施“乌-昌-石”区域大气环境整治“民生实事”工程,高规格成立协调小组,组建专家委员会,印发行动方案,实施 135家企业“一企一策”污染治理,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圆满完成年度既定目标,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明显。落实国家“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2023自治区“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和评估工作。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加强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定期开展水环境质量达标形势研判。印发自治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积极推动水环境质量目标任
4、务落实。规范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全面推进排污口查、测、溯、治,共计排查入河(湖)排污口 31 个。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推进落实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 177 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调整、取消)。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乌鲁木齐市、哈密市成功申报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积极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赛里木湖成功入选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典型案例。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及其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重点区域矿区历史遗留废物(废渣)等重金属污染源调查。对 76 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回头看”。持
5、续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完成 137 家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排查。推进乌鲁木齐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实施重点区域建设用地及其历史纳污地表水体周边地下水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等 3 个相关项目。印发自治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 年),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管控)村庄数 508 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提升至 28.1%。完成排查出的 8 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全区 14 个畜禽养殖大县编制完成县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落实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印发实施 自治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自治区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积极
6、2023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常态化开展月度信息化存证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八大重点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2 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与复查工作。编制完成 2022 年度自治区级和 2021 年度 14个地(州、市)温室气体清单报告。强化自然生态保护监管。完成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运行,对生态环境部推送的19个生态保护红线疑似生态破坏图斑和201个自然保护地疑似重点问题线索开展实地核查处理。克拉玛依市、吉木乃县被命名为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尼勒克县喀什河中下游被命名为第七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全区已累计创建 11 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