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2023年7月综合监管合规手册(第一版)为进一步优化北京市营商环境,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合法合规经营、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北京市“6+4”一体化综合监管体系建设总体要求和部署安排,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行业标准,组织编印了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综合监管合规手册(第一版)(以下简称“综合监管手册”)。综合监管手册主要包括市场准入、市场退出、经营规则、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五个方面,明确了从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运营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及运营相关的原则标准,旨在为市场主体提供从业指引,也是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对市场主体进行“风险+信用”分级
2、分类联合监管的重要依据。我们将持续对综合监管手册进行补充完善调整,逐步增强实用性和可观性。由于编者水平和时间有限,存在纰漏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前 言01P1P2P4Market Admittance02P5P5Market Withdrawal03P7P11P18Market Operation Rules04P19P22P23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05P24P25P26P27Legal Liability一、市场准入 01Market Admittance一、市场准入 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不设置行政许可,实行企业承诺制度。满足本章要求的企业,可以向交
3、通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运营管理申报方案,并按照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投放车辆。(一)企业 企业服务平台是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进行管理,并为承租人提供运营服务的平台,由承租人信息管理、车辆管理、订单管理、停放管理、电子围栏管理、运维调度、数据分析、数据交换等功能模块组成,具体应满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DB11/T 1899-2021)要求:一、市场准入 02 Market Admittance(二)车辆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运营服务的要求:须是运营服务企业自有车辆;车辆技术性能符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等要求;安装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车载智能终端,具有唯
4、一车辆识别编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市场准入 03 Market Admittance1.车身具有较强的企业辨识性,张贴可唯一识别的标签(如二维码)并进行必要的物理防护。2.安装智能锁装置,并满足开锁时间最长不超过 5s、实现远程控制开锁的功能。3.车载智能终端包括卫星定位装置,使用安全可控定位设备,定位精度 15m。4.车载智能终端时钟模块日误差 1s,并支持时钟同步功能。5.车载智能终端具有采集车辆位置、时间、车锁开关状态等数据信息功能。其中,车辆位置信息采集在开锁状态下最大时间间隔 4min,关锁状态下最大时间间隔 4h。6.车载智能终端具备与企业运营平台实时联通与数据传输功能,
5、网络可用率达到99%以上。7.车载智能终端内置蓝牙 4.0 及以上规范的蓝牙模块,对外持续进行蓝牙信号广播,蓝牙物理地址固定不能更改且每个智能锁唯一。一、市场准入 04 Market Admittance(三)承租人客户端 企业承租人客户端是向承租人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租赁服务的应用程序,具体应满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DB11/T 1899-2021)要求:010302040605二、市场退出05 Market Withdrawal二、市场退出(一)经营主体变更 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实施收购、兼并、重组等原因发生主体变更的,应提前30 日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二)退出运
6、营 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再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的,应提前 30 日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及存管银行、合作银行等相关机构报告说明有关情况,在客户端显著位置持续公告有关信息,运营企业自报告之日起不再开放用户注册功能、不再收取用户押金与预付金。暂停、终止业务前,运营企业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制定完善的资金清算处置方案和用户权益保护措施,及时退还用户资金、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管理,并完成所有投放车辆的回收工作。提前 30 日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信 息 公 告二、市场退出06Market Withdrawal不履行企业管理主体责任和行业自律要求、企业服务质量信用考核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