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Energy Cooperation Platform中国-欧盟能源合作平台中欧电力市场和电力系统更好地整合清洁能源资源欧盟对外政策工具资助项目2020 年 6 月本报告由欧盟能源总司,前政策协调官员 Matti Supponen 先生 和清华大学 夏清、陈启鑫、姜楠共同撰写本报告得益于佛罗伦萨政策法规学院院长 Jean Michel Glachant 教授的广泛建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ECECP)网站:http:/www.ececp.eu电子邮件:infoececp.eu 中欧能源合作平台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启动,旨在支持落实关于落实中欧能源合作的联合声明中的举措。中欧能源合作
2、平台的目标是遵循欧盟能源绿色新政,欧盟联盟、全欧洲人共享清洁能源倡议、巴黎气候变化协定和欧盟全球战略,加强中欧能源合作。此次加强合作将增进中欧双方理解互信,为全球清洁能源向可持续、可靠、安全的能源系统转型做出贡献。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由艾思赋国际咨询公司(ICF)作为牵头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节能咨询公司共同组成项目执行团队。欧盟(DG ENERGY)和中国国家能源局给予政策指导。法律免责声明本报告所表达观点和传达的信息的仅来自作者本人,而并不一定代表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观点。欧盟、中国国家能源局或中欧能源合作平台并不保证研究所述数据的准确性。欧盟、中国国家能
3、源局、中欧能源合作平台或代其采取行动的所有的人均不对使用本文件所载信息负责。有关中欧能源合作平台的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www.ececp.eu)欧盟 2020。版权所有。英文编辑:Helen Farrell,中文编辑:赤洁乔序 言欧盟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的发展进程,以上世纪 90 年代的“第一能源法案”为起点,陆续制定了第二、第三和为实现 2030 能源转型的目标而制定的第四能源法案(2015 年)。以四个能源法案为里程碑,循序渐进的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垄断和竞争业务的拆分、输配电价的单独核定、监管机构的逐步独立、零售市场的开放、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国家和区域市场的融合
4、、利于可再生能源的消纳的市场机制等。中国的电力市场化改革也经历了类似的但更为漫长的过程,以集资办电和政企分开解决资金短缺和经营效率问题为起点;从含有计划经济因素的双轨制电价体系发展到分省的标杆电价体系;完成了发电环节从垂直一体化体系中的拆分;经历了监管独立的尝试;完成了输配电价的核定;开始建立竞争性的电力市场和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中心,2019 年市场化交易电量已达到全部发电量的 30%,售电市场也在逐步放开等。自欧盟的第一能源法案开始实施以来,已经历了近 30 年的历程,本研究报告分类归纳和总结了欧盟电力市场化改革长期积累的经验和教训,包括垄断与竞争的拆分、竞争性电力市场和各类交易产品、输电价
5、格监管、辅助服务、市场融合、跨境电力交易和输电定价(可对应于我国的跨地区电力交易)、市场监管等,这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对中国正在进行的电力市场化改革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今天,中国和欧盟同样面临可再生能源迅速发展和能源转型的挑战,中国和欧盟 2030 年可再生能源占比的目标分别是 20%和 30%,相对于其他行业,电力行业要承担更大的义务。面对新的挑战,如何吸取经验和教训,建立公平有序竞争充分的电力市场,是更为艰巨的任务。我们希望继续与欧盟开展更为深入的交流,以实现电力行业对 2030 年能源转型目标的应有贡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常务副理事长序 言中国和欧盟有许多共同之处,有许多挑战可以共同探
6、讨,也有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可以彼此分享。尤其是在电力领域,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发电投资和光伏电池板制造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而欧盟在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增长、风机制造(尤其是海上风电)方面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这里的两份报告分别从两个不同的角度对电力行业全局进行了分析:一是利用市场机制为电力部门注入新活力,同时保证供应的安全性;二是在电力行业和市场中整合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电力行业的市场建设和实施极富挑战性,对于像中国这样拥有 30 多个省份的大国,以及像欧盟这样拥有 27 个不同成员国的庞大经济体来说,这也是一项复杂且艰巨的任务。不仅会在所难免地形成不同层面的市场运作(国家市场和地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