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敬请阅读末页的重要说明 证券研究报告 | 行业深度报告 2021 年 11 月 29 日 推荐推荐(维持)(维持) 理财理财公司公司产品产品专题分析专题分析之之三三 总量研究/银行 理财业务已进入理财公司时代,我们对比了理财业务与基金业务信息披露监管理财业务已进入理财公司时代,我们对比了理财业务与基金业务信息披露监管 要求的异同,梳理了各家理财公司产品信息披露情况。我们认为,理财业务要求的异同,梳理了各家理财公司产品信息披露情况。我们认为,理财业务信信 披监管要求与公募基金差距较大,有待披监管要求与公募基金差距较大,有待进一步进一步完善完善,理财公司信披有望规范化。,理财公司信披有望规范化。
2、 理财业务稳健发展,理财公司市占率近半。理财业务稳健发展,理财公司市占率近半。近两年非保本理财产品存续规模 保持稳健增长,21Q3 银行理财市场存续规模达 27.95 万亿元,同比增长 9.27%,其中,已开业的 21 家理财公司理财产品存续规模合计 13.69 万亿, 占理财产品存续规模的 49%。理财业务已经进入理财公司时代,揭开了规范 发展的新序幕。 理财业务信披监管要求与基金差距较大,有待完善理财业务信披监管要求与基金差距较大,有待完善。充分的信息披露是打破 刚性兑付的核心与关键,是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的关键。公募基金信息披露 起步较早,信息披露要求较为完备,证监会出台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3、披露 指引等一系列监管文件,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监管要求也比较完善,有私 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理财业务信息披 露监管要求起步较晚,信披渠道与信披内容方面与基金仍有较大差距。中银 协目前已经启动了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指引课题研究工作,预计理财业务 信息披露监管要求将进一步完善,有望推动理财业务健康发展。 理财公司理财公司信披信披差异不小,有待进一步规范差异不小,有待进一步规范。虽然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等文件 对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内容、披露频率和披露渠道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但由于 没有统一的信息披露平台,也没有明确具体的信息披露格式或模板,目前各 理财公司对信息披露监管要求的理解存
4、有差异,信息披露情况差异不小。 从信披渠道来看,从信披渠道来看,尚无尚无统一的信披统一的信披平台平台。目前各理财公司大多在母行官网及 母行手机 APP 上披露其理财产品信息,交银理财、信银理财、宁银理财、青 银理财、渝农商理财、汇华理财等理财公司在自身官网披露。截至 2021 年 11 月,中银理财、徽银理财、青银理财、汇华理财、南银理财等 5 家理财公 司信披内容可在中国理财网的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平台查询。 从定期报告披露时间上来看,部分理财产品披露时间略晚于监管要求。从定期报告披露时间上来看,部分理财产品披露时间略晚于监管要求。监管 要求理财公司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日内披露理财产
5、品季度报告, 大 部分理财公司产品季度报告披露时间是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部 分理财产品半年度报告披露时间略晚于监管要求。有些理财产品只披露了第 一、三季度、半年报和年报,未披露第二、四季度报告,还有些理财产品将 第二季度报告与半年报合并,披露第二季度报告暨半年度报告。 从披露内容来看,从披露内容来看,各理财公司信披内容有差异,部分产品信披不规范。各理财公司信披内容有差异,部分产品信披不规范。各理 财公司对信息披露监管要求的理解存有差异,比如定期报告中披露前十大资 产,有些理财公司产品披露的是穿透后投资规模占比前十项的资产,而有些 理财公司产品披露的是直接投资规模占比前十项的资
6、产。又如披露理财业务 半年报时, 各理财公司对当期发行/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的统计口径存有差异, 部分理财公司披露当期发行金额时只统计了新发产品募集总额,部分理财公 司统计当期发行金额包含各类理财产品首次发行的募集总额与开放式理财产 品开放期间的认购总额。部分理财公司信披不规范,理财新规明确规定公募 理财定期报告需分别列示直接和间接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部分理财 行业规模行业规模 占比% 股票家数(只) 38 0.8 总市值(亿元) 58111 6.5 流通市值 (亿元) 52017 7.2 行业指数行业指数 % 1m 6m 12m 绝对表现 -6.6 -13.9 -0.9 相对表现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