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表明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Migao Group Holdings Limited米 高 集 團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的申請版本警告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資料。本申請版本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亦可能會作出重大變動。閣下閱覽本文件,即表示閣下知悉、接納並向米高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
2、公司)、本公司的保薦人、整體協調人、顧問及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a)本文件僅為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不應根據本文件所載資料作出投資決定;(b)在聯交所網站登載本文件或其任何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並不會引致本公司、本公司的保薦人、整體協調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須於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進行發售活動的責任。本公司最終會否進行任何發售仍屬未知之數;(c)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的內容未必會全部或部分轉載於最終正式上市文件;(d)本申請版本並非最終上市文件,本公司可能會不時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作出更新或修訂;(e)本文件並非向任何司法權區的公眾人士提呈出售任
3、何證券的招股章程、發售通函、通知、通函、小冊子或廣告,亦非邀請公眾人士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且並非旨在邀請公眾人士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f)本文件不應被視為勸誘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亦不擬構成該等勸誘;(g)本公司或本公司的任何聯屬人士、保薦人、整體協調人、顧問或包銷商團成員概無透過刊發本文件而於任何司法權區發售任何證券或徵求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h)本文件所述的證券並非供任何人士申請認購,即使提出申請亦不獲接納;(i)本公司不曾亦不會根據1933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或美國任何州證券法登記本文件所述的證券;(j)由於本文件的派發或本文件所載任何資料的發佈可能受到法律限制,閣下同意自行
4、了解並且遵守任何該等適用於閣下的限制;及(k)本文件所涉及的上市申請並未獲批准,聯交所及證監會或會接納、發回或拒絕有關的公開發售及或上市申請。倘在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有意投資者務請僅依據向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其文本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人士提供。重 要 提 示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本文件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警告一節。編纂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文件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
5、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文件連同本文件附錄五 送呈公司註冊處處長及展示文件 一節所指定文件已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 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 第342C條的規定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對本文件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最終編纂預期由我們與編纂(為其本身及代表編纂)於編纂或前後(惟無論如何不得遲於編纂通過協議釐定。除非另行作出公告,否則編纂不會高於每股編纂編纂港元,且目前預計不會低於每股編纂編纂港元。申請香港編纂的投資者須於申請時繳付編纂每股編纂編纂港元,連同1.0%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交易徵費、0.00015%會
6、財局交易徵費及0.00565%香港聯交所交易費,倘編纂低於每股編纂編纂港元,則可予退還。倘我們與編纂(為其本身及代表編纂)基於任何理由未能於編纂或之前(香港時間)協定編纂,則編纂(包括編纂)將不予進行並告失效。編纂(為其本身及代表編纂)在徵得我們同意後,可於遞交編纂申請截止日期當日上午任何時間或之前,調低本文件所述指示性編纂範圍及或根據編纂提呈的編纂數目。在此情況下,有關調低指示性編纂及或編纂數目的通知,將登載於香港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 及我們的網站。進一步詳情載於本文件 編纂的架構 及 如何申請編纂 各節。於作出投資決定前,有意投資者應審慎考慮本文件所載全部資料,包括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