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意見,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MEIGU Technology Holding Group Limited美固科技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申請版本警告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料予香港公眾人士。本申請版本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亦可能會作出重大變動。閣下閱覽本文件,即代表閣下知悉、接納並向美固科技控股集團
2、有限公司(本公司)、其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a)本文件僅為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不應根據本文件中的資料作出任何投資決定;(b)在聯交所網站登載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並不會引致本公司、其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須於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進行發售的責任。本公司最終會否進行發售仍屬未知之數;(c)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的內容未必會在最終正式上市文件內全部或部分轉載;(d)申請版本並非最終上市文件,本公司可能會不時根據聯交所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作出更新或修訂;(e)本文件並不構成向任何司法權區的公眾提呈出售任何證券的招股章程、發售通函
3、、通知、通函、小冊子或廣告,亦非邀請公眾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且不旨在邀請公眾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f)本文件不應被視為誘使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亦不擬構成該等勸誘;(g)本公司或其任何聯屬人士、顧問或包銷商概無於任何司法權區透過刊發本文件而發售任何證券或徵求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h)本文件所述的證券並非供任何人士申請認購,即使提出申請亦不獲接納;(i)本公司不曾亦不會將本文件所指的證券按1933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或美國任何州立證券法例登記;(j)由於本文件的派發或本文件所載任何資料的發佈可能受到法律限制,閣下同意自行瞭解並遵守任何該等適用於閣下的限制;及(k)本文件所涉及
4、的上市申請並未獲批准,聯交所及證監會或會接納、發回或拒絕有關的公開發售及或上市申請。倘於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有意投資者務請僅依據於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招股章程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派發。重 要 提 示編纂本文件僅為草擬本,並不完整,有待改動。有關資料須與本文件封面 警告 一節一併閱讀閣下如對本文件的任何內容有任何疑問,應徵詢獨立專業意見。MEIGU Technology Holding Group Limited美固科技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以編纂方式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創業板編纂編纂股份數目:編纂股股份(視乎編纂 行
5、使情況而定)編纂:不超過每股編纂股份編纂港元及預期 不低於每股編纂股份編纂港元,另加1%經紀佣金、0.0027%證監會 交易徵費及0.005%聯交所交易費(須於申請時以港元繳足並可予退還)面值:每股股份0.01港元股份代號:編纂獨家保薦人、編纂、編纂凱基金融亞洲有限公司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文件連同本文件附錄六 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及備查文件 一節所列的文件,已按照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
6、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42C條的規定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與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文件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預期編纂將由獨家全球協調人(為其本身及代表 包銷商)與本公司於編纂或之前或獨家全球協調人(為其本身及代表 包銷商)與本公司可能協定的較後日期以協議釐定。除非另有公佈,否則編纂將不超過每股編纂股份編纂港元,且目前預期不低於每股編纂股份編纂港元。倘獨家全球協調人(為其本身及代表 包銷商)與本公司於該日期或獨家全球協調人(為其本身及代表 包銷商)與本公司協定的較後日期前未能就編纂達成協議,則編纂將不會成為無條件及將不會進行。於作出投資決定前,有意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