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 報 目 錄2 董事會報告9 行政總裁報告30 董事簡介33 高級管理層簡介34 企業管治報告52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63 獨立核數師報告68 綜合損益表69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70 綜合財務狀況表72 綜合權益變動表73 綜合現金流量表75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44 投資物業詳情145 五年財務摘要146 公司資料2安 寧 控 股 有 限 公司董 事 會 報 告董事提呈安寧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 本集團)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董事會報告及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主要業務本公司之主要業務為投資控股及證券買賣。附屬公司之主要業務為批發及零售時裝及飾物、經
2、營渡假中心及俱樂部、投資控股及證券買賣。業務回顧本集團業務之中肯審視、運用財務主要績效指標進行之分析、本集團業務未來可能發展之指示、本集團所面對之主要風險及不明朗因素之描述、自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以來發生影響本集團之重大事項詳情以及本集團遵守對本集團有重大影響的相關法律及規例之討論載於第9至29頁之 行政總裁報告。本集團環境政策及表現之討論以及本集團與其僱員、客戶及供應商的重要關係之描述載於第52至62頁之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上述討論構成本董事會報告之一部分。業績及股息本集團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業績載於第68頁及第69頁之綜合損益表及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表。董事
3、並不建議派發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任何股息。五年財務摘要本集團過往五個財務年度公佈之業績、資產、負債及非控股股東權益摘要載於第145頁,該等資料乃摘錄自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該摘要並非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之一部分。投資物業本集團之投資物業之詳情載於第144頁。股本於本年度內,本公司之已發行股本概無任何變動。32018 年 報 股票掛鈎協議於本年度內並無訂立或於年末並無仍然有效的股票掛鈎協議。購買、贖回或出售本公司上市證券於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贖回或出售本公司任何上市證券。可供分派儲備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並無可供分派給本公
4、司股東之儲備。主要客戶及供應商本集團五大客戶佔本集團本年度營業總額不足10%。本集團五大供應商及最大供應商分別約佔本集團本年度購貨總額約63%及22%。本公司各董事、彼等之緊密聯繫人士或任何股東(據董事知悉,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者)概無擁有本集團五大供應商之任何實益權益。因業務性質,投資分類並無主要客戶及供應商。董事於本年度內及直至本報告日期止,本公司董事如下:執行董事David Charles PARKER先生(行政總裁)楊永東先生非執行董事梁煒才先生(非執行主席)獨立非執行董事張建榮先生李僑生先生李德泰先生Sarah Young ODONNELL女士(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由非執
5、行董事調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4安 寧 控 股 有 限 公司董 事 會 報 告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94條規定,獲董事會(董事會)委任以填補臨時空缺或新加入之董事僅可留任至本公司下一屆股東週年大會,並符合資格於該大會上膺選連任。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103條規定,於每屆股東週年大會上,當時在任之三分一之董事(或如董事人數並非三或三之倍數時,最接近但不少於三分一之董事),或董事會釐定的更高董事人數須輪值告退但符合資格可膺選連任,而每位董事須至少每三年退任一次。每年告退之董事(包括以特定任期委任之董事)須為自上一次當選後任期最長之董事,但倘若多位董事乃於同一天獲委任,則以抽籤決定須告退之人選(除非該等董
6、事另有協議者則作別論)。將於應屆股東週年大會上願意膺選連任之董事詳情載於相關股東通告內。附屬公司董事於本年度及直至本報告日期止期間擔任本公司附屬公司董事的人士包括陳麗琼女士、何劍滔先生、李思偉先生、梁煒才先生、David Charles PARKER先生及楊永東先生。獲准許之彌償條文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每名董事均有權從本公司資產中彌償其執行職務時或進行與此有關之其他事宜可能蒙受或招致之一切損失及責任。本公司已就本集團之董事可能面對之任何法律程序作出抗辯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及費用購買保險。董事及高級管理層之簡介本公司董事及本集團高級管理層之簡介載於第30至33頁。52018 年 報 董事之服務合約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