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Tianjin Tianbao Energy Co.,Ltd.*天 津 天 保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版本警告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料予香港公眾人士。本申請版本為草擬本,其內所載資料並不完整,亦可能會作出重大變更。閣下閱覽本文件,即代表閣下知悉、
2、接納並向天津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其獨家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a)本文件僅用作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不應根據本文件所載資料作出任何投資決定;(b)在聯交所網站登載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並不引起本公司、其獨家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必須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進行發售活動的任何責任。本公司會否進行發售仍屬未知之數;(c)本文件或其任何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的內容可能會亦可能不會在最後實際的上市文件內全部或部分轉載;(d)本申請版本並非最終的上市文件,本公司可能不時根據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作出更新或修訂;(e)本文件並不構
3、成亦不應被視作向任何司法管轄區的公眾提呈出售任何證券的招股章程、發售通函、通知、通告、小冊子或廣告,亦非邀請公眾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且非旨在邀請公眾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f)本文件不應被視為誘使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亦不擬構成該等勸誘;(g)本公司或其任何董事、監事、高級人員、代理人、聯屬人士、獨家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概無於任何司法管轄區透過刊發本文件而提呈發售任何證券或遊說要約購買任何證券;(h)本文件所述的證券非供任何人士申請認購,即使提出申請亦不獲接納;(i)本公司並無亦不會將本文件所指的證券按1933年美國 證券法(經修訂)或美國任何州的證券法註冊;(j)由於本文件的派發
4、或本文件所載任何資料的發佈可能受到法律限制,閣下同意了解並遵守任何該等適用於閣下的限制;及(k)本文件所涉及的上市申請並未獲批准,聯交所及證監會或會接納、發回或拒絕有關的公開發售及或上市申請。倘於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有意投資者務請僅依據於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註冊的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該文件的副本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派發。*僅供識別重 要 提 示本文件為草擬本,屬不完整並可予更改。閱讀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封面頁 警告 一節。重要提示:閣下如對本文件的內容有任何疑問,應諮詢獨立專業意見。LogoTianjin Tianbao Energy Co.,Ltd.*天 津
5、天 保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編纂編纂數目:編纂股H股(視乎編纂行使與否而定)編纂數目:編纂股H股(可予重新分配)編纂數目編纂股H股(可予重新分配及 視乎編纂行使與否而定)最高編纂:每股H股編纂港元,另加編纂經紀 佣金、編纂證監會交易徵費及 編纂聯交所交易費(須於申請時 以港元繳足,多繳款項視乎最終 編纂可予退還)面值:每股H股人民幣1.00元股份代號:編纂獨家保薦人編纂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表明不會就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
6、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文件連同本文件附錄八 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及備查文件 一節所述的文件,已按照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42C條的規定,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以及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對本文件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預期編纂將由編纂(為其本身及代表編纂)與我們於編纂透過協議釐定。預期編纂為編纂或前後,而無論如何不遲於編纂。除另有公布者外,編纂將不會超過每股編纂編纂港元,而現時預計將不少於每股編纂編纂港元。倘編纂(為其本身及代表編纂)與我們出於任何理由於編纂之前未能協議編纂,則編纂不會進行並將告失效。認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