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之特點GEM乃為較於聯交所上市的其他公司帶有更高投資風險的中小型公司提供上市的市場。有意投資者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鑒於GEM上市公司通常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聯交所主板買賣之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報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基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各董事(董事)願就本報
2、告所載內容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本報告乃遵照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的規定而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報告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整,且無誤導或欺詐成份,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致使本報告所載任何聲明或本報告產生誤導。管理層討論及分析2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10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12財務資料附註13其他資料18目錄 2基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業績報告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業務回顧及展望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期間(報告期間),基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 本集團)主要
3、從事金融服務以及廣告及媒體服務。廣告及媒體業務仍為本集團收益的主要貢獻來源,而金融服務持續為本集團產生穩定收益。據觀察,COVID-19疫情繼續影響商業和社會活動,並導致經濟存在不確定性,尤其是,2022年第一季度香港第五波COVID-19疫情的爆發。因此,於報告期間,本集團的整體表現及財務業績受到影響。本集團於報告期間錄得整體收益約10,700,000港元及本集團淨虧損約6,800,000港元。於報告期間本集團廣告及媒體業務收益約為8,600,000港元及尚未恢復到2019年相應期間COVID-19疫情前的水平。對於本集團的金融服務而言,報告期間的收益為約2,000,000港元。為支持金融服
4、務業務的發展,本公司於2022年1月建議供股(供股)以籌集約65,000,000港元及供股已於2022年4月完成。本公司未來將繼續在廣告及媒體業務方面發力,並在長期疫情導致的現有商業環境存在挑戰的情況下,從其電影資產中發掘機會。管理層審慎樂觀地認為,在政府出台管控疫情的措施後經濟終將好轉及本集團業務前景日後將會改善。本集團業務回顧及展望詳情如下:金融服務本集團的金融服務活動主要以 基石 品牌進行,且包括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項下第1類(證券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9類(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於報告期間,金融服務業務的總收益約為2,000,000港元。孖展
5、融資業務為本集團金融服務業務的重要收入來源,及於2022年3月31日,約97,000,000港元的孖展貸款融資批授予孖展賬戶客戶。3基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業績報告管理層討論及分析(續)過去幾年,本公司間接持有91.19%權益的附屬公司基石證券有限公司(基石證券)從事的金融服務業務一直為本集團提供穩定收益,於報告期間孖展融資業務利息收入對基石證券貢獻逾93%收益。基本上孖展融資業務的貢獻對一間證券公司而言實屬重要。基石證券認為,發掘機會以擴展(其中包括)孖展融資業務方面確實重要,原因是基石證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擁有潛在高淨值人士客戶群。正如基石證券所指出的,一直有客戶詢問新孖
6、展貸款批授事宜。因為有這樣的業務需求,基石證券認為,鑒於其預計將有中國潛在投資者湧入及這些中國客戶有望助益本集團金融服務業務發展,確有必要蓄勢待發,從邊境限制措施撤銷及檢疫期間放寬中把握住機會。經計及需要遵守證券業務的相關監管要求,基石證券管理層認為批授新孖展貸款的餘地非常有限,除非基石證券孖展客戶更多地結算或本集團可以為金融服務業務籌集更多資金。因此,本公司一直在開拓各種方式來增加基石證券的財務資源以期業務增長。根據預計的孖展融資需求及作為基石證券業務擴張計劃的一部分,本公司於2022年1月建議供股,此事已於2022年3月22日獲得獨立股東批准及隨後已於2022年4月完成。供股的詳情請參閱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