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申請版本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申請版本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CN Logistic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嘉泓物流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本公司)申請版本警告本申請版本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資料。本申請版本為草擬本,其內所載資訊並不完整,亦可能會作出重大變動。閣下閱覽本文件,即代表 閣下知悉、
2、接納並向本公司、其保薦人、顧問及或包銷團成員表示同意:1.本文件僅為向香港公眾人士提供有關本公司之資料,概無任何其他目的。投資者不應根據本文件所載資料作出任何投資決定;2.在聯交所網站登載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並不會引起本公司、保薦人、顧問或包銷團成員任何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必須進行發售活動之責任。概無保證本公司會否進行發售;3.本文件或其補充、修訂或更換附頁之內容可能會亦可能不會在最後實際的上市文件內全部或部分轉載;4.本申請版本並非最終的上市文件,本公司可能不時根據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作出更新或修訂;5.本文件並不構成向任何司法權區的公眾人士提呈出售任何證券
3、的招股章程、發售通函、通知、通函、小冊子或廣告,亦非向公眾人士提出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或邀請,且非旨在邀請公眾人士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6.本文件不應被視為誘使認購或購買任何證券,亦不擬構成該等勸誘;7.本公司或其任何聯屬人士、顧問或包銷商概無於任何司法權區透過刊發本文件而發售任何證券或徵求購買任何證券的要約;8.本文件所述之證券非供任何人士申請認購,即使提出申請亦不會獲接納;9.本公司並無亦將不會將本文件所指的證券按一九三三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或美國任何州立證券法例註冊;10.由於本文件的派發或本文件所載任何資訊之發佈可能受到法律限制,閣下同意自行了解並遵守任何該等適用於 閣下的限
4、制;及11.本文件所涉及的上市申請並未獲批准,聯交所及證監會或會接納、發回或拒絕有關的公開發售及或上市申請。倘於適當時候向香港公眾人士提出要約或邀請,有意投資者務請僅依據與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註冊之本公司招股章程作出投資決定;招股章程的副本將於發售期內向公眾人士派發。編纂重 要 提 示本文件為草擬本,其所載資料並不完整及可作更改,閱讀有關資料時,必須一併細閱本文件首頁 警告 一節。閣下如對本文件的任何內容有任何疑問,應諮詢獨立專業意見。CN Logistics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嘉泓物流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編纂編纂項下的編纂數
5、目:編纂股股份(視乎編纂 行使情況而定)編纂數目:編纂股股份(可予編纂)編纂股份數目:編纂股股份(可予編纂及 視乎編纂行使情況而定)編纂:每股編纂編纂至編纂面值:每股0.001美元股份代號:獨家保薦人編纂編纂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對本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文件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文件連同本文件附錄五 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及備查文件 一節所指定文件,已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 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 第342C條的規定,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
6、登記。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對本文件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作出編纂決定前,有意編纂應謹慎考慮本文件所載所有資料,包括 風險因素 一節所載的風險因素。編纂預期將通過編纂(為其本身及代表編纂)與我們於編纂訂立協議釐定。編纂預期為編纂或前後,但無論如何不遲於編纂。除非另有公佈,編纂將不超過編纂及現時預期將不低於編纂。倘因任何原因導致編纂未於編纂由編纂(為其本身及代表編纂)與我們協定,編纂將不會進行及將告失效。編纂的申請人須於編纂時就每股編纂支付最高編纂編纂,連同編纂,倘最終釐定的編纂低於編纂,多繳股款可予退回。編纂(為其本身及代表編纂)可在我們同意的情況下於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