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HUBEI HENGAN FULIN PHARM.INC.(湖北宜昌恒安制药生物工业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申报申报稿)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四楼)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2、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发行人发行人声明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3、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
4、、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公司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不超过 2,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每股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人
5、民币【】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8,000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一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6、决议,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二、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二、公司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规定了公司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政策”之“(一)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公司研发、采购、生产以及销售等业务运转正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