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之特色GEM的定位乃為相比其他在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可能帶有較高投資風險的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有意投資者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由於GEM上市公司一般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聯交所主板買賣的證券承受較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聯交所對本報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本報告乃遵照GEM證券上市規則(GE
2、M上市規則)提供有關吉林省輝南長龍生化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之資料,吉林省輝南長龍生化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各董事(董事)對本報告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知及確信:(1)本報告所載資料在各主要方面均為準確及完整及無誤導成分;(2)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實,致令本報告之內容有所誤導;及(3)本報告所表達之意見乃經審慎周詳考慮後始行作出,並以公平合理之基準與假設為基礎。二零二零年第一季度業績報告1第一季季度報告(未經審核)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綜合損益表(未經審核)吉林省輝南長龍生化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
3、附屬公司(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的未經審核綜合業績,連同二零一九年同期未經審核比較數字如下: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二零二零年二零一九年附註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營業額3129,952140,961銷售成本(18,572)(22,564)毛利111,380118,397其他收入17,1827,394分銷及銷售成本(101,386)(95,037)行政開支(10,212)(12,695)經營溢利16,96418,059財務費用(653)(33)稅前溢利16,31118,026稅項5(2,441)(2,765)本公司股東應佔溢利13,87015,261 每股盈利基本62.47仙
4、2.7仙 股息719,60939,217 二零二零年第一季度業績報告2附註:1.組織及營運本公司於一九八九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成立為一間國有企業。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根據中國公司法有關條文,本公司由一間國有企業重組為一間有限責任公司。其後於一九九六年八月十六日,經吉林省經濟改革委員會的批准,本公司再改組為一間股份制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日藉保留溢利資本化按每兩股現有股份送一紅股的比例發行紅股。本公司H股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本集團的主要業務乃於中國以長龍及清通品牌從事製造及分銷中藥及醫藥產品。於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期間,本
5、集團主要業務之性質並無發生任何變更。2.編製基準本集團未經審核綜合業績根據歷史成本常規經重估按公平值計量之財務工具所修改,並按照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及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統稱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公認的會計準則、香港公司條例的披露規定及聯交所GEM證券上市規則(GEM上市規則)編製。編製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未經審核綜合業績時所採納的會計政策,與本集團編製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財務報表所依循的一致。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之簡明綜合業績為未經審核,並已由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閱。3.營業額本集團營業額乃指售出商品發票值減增值稅及經
6、扣除退貨及折扣後的金額。二零二零年第一季度業績報告34.分類資料本集團僅有一種業務分類,即在中國生產及分銷生中藥及醫藥產品為主。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期間,本集團營業額全部由中國境內銷售產生,且本集團所有可識辨資產均位於中國。因此,並無呈列業務或地區分類分析。5.稅項未經審核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二零二零年二零一九年人民幣千元人民幣千元扣除項目包括中國所得稅2,4412,765 中國所得稅是根據中國相關法律及法規計算。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獲吉林省科學技術廳譽為國家高新企業。本公司於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個月可按減免中國企業所得稅率至15%繳納稅項(二零一九年: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