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丰路 66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本次发行概况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不超过 25,344.99 万股(新股)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68,966.61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一、发行数量及发行主体一、发行数量及发行主体 本次拟由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25,344.99 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15.00
3、%,且不低于10.00%。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共同确定。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海湾集团、间接控股股东青岛国投承诺(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海湾集团、间接控股股东青岛国投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3、发行人上市
4、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如本公司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二)海湾皆丰、海湾志同及海湾道
5、和承诺(二)海湾皆丰、海湾志同及海湾道和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企业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三)双百基金、(三)双百基金、BRIGHT SUNSHINE(持股(持股 5%及以上的股东)承诺及以上的股东)承诺 本企业在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
6、期的计算以以下两者孰长为准: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满 12 个月;2、自本公司取得发行人的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满 36 个月。如本企业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企业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李明、张英民、黄虎林、左志远、王瑞全、邹铁军、高自建、王昊、赵鲲、(四)李明、张英民、黄虎林、左志远、王瑞全、邹铁军、高自建、王昊、赵鲲、苗春葆、夏建财、刘珍玉、吕振、于英、李雪东(通过海湾苗春葆、夏建财、刘珍玉、吕振、于英、李雪东(通过海湾皆丰、海湾皆丰、海湾志同志同及及海湾道海湾道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