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Changhong Plastics Group Imperial Plastics Co.,Ltd.(住所:芜湖县湾沚镇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快速通道(住所:芜湖县湾沚镇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快速通道 4999 号)号)首次公开发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 号)号)二一六年六月二一六年六月 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声明:本公司
2、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不超过 8,086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32,340.4211 万股 本次
3、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动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期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元和及其一致行动人吴珠丽、郑振军、郑石磊,公司控股股东长虹塑料集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股东王从忠承诺:自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本公司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本人/本公司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人/本公司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除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外的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4、员的股东包晓宇、朱继弘、南微丹承诺:自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人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郑振军、郑石磊、包晓宇、朱继弘、南微丹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
5、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同时,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和/或本人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元和、公司控股股东长虹塑料集团,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郑振军、郑石磊、包晓宇、朱继弘、南微丹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股东王从忠承诺:本人/本公司所持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英派瑞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公司所持
6、英派瑞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公司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本人/本公司减持英派瑞的股票时,承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除上述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长虹塑料集团英派瑞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