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32013 年度社会责任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随着社会的发展,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承担社会公民义务所必须面对的社会实践,它不但体现一个企业的价值取向,而且直接影响企业的社会形象,攸关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于
2、 1998 年成立的一家集“产、学、研”与“科、工、贸”为一体的国家级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并于 2000 年 11 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股票名称:鑫科材料,股票代码:600255),是国内首家铜合金材料深加工的民营股份制上市公司。公司主要从事铜基复合材料、稀有及贵金属材料、粉末冶金及特种电缆、电工材料及其它新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主导产品为高精度铜带材、铜合金型材、光亮铜杆、电线电缆等。公司一直秉承产业报国的企业宗旨,公司健康发展的过程,就是履行社会责任的过程。公司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尊重并积极维护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
3、权益,最大程度的回报股东和社会。一、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一、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1、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公司的头等大事,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颁布的有关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所构成的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并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不断修订和完善,使之成为一整套相互制衡、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体系,公司
4、治理结构也日趋严谨,公司治理水平和实效进一步提升。2 2、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障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股东大会召开程序,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通知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3、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以便公司股东和债权人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和所有重大事项的进展
5、情况。同时,在收集、传递信息的过程中做好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内幕信息保密工作。4、公司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的管理。投资者对企业正确、完整的认知是企业在资本市场实现自身价值的基础保障,因此公司一直致力于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全面统筹、协调与安排,通过电话、网络、现场接待等多种方式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互动,听取广大投资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尽力解答投资者的疑问。公司指派专人做好投资者的来访接待工作,合理、妥善地安排投资者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和参观,促进公司领导与投资者面对面交流,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形象。5、完善股东
6、回报机制。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分红政策的透明度,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2012 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回报投资者,确保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以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6、债权人权益保护。公司在注重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同时,高度重视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严格按照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履行债务,及时通报与其相关的重大信息,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二、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