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HunanHunan Y Yonkeronker 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Ltd.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Ltd.)浏阳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层 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
2、本公司所披露 1 湖南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1,67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40.00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1 年 2 月 25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6,678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母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锁定期为三十六个月;其他股东在 2009 年 1 月 1 日之后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为三十六个月;在 200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为十二个月。发行人股东的股份锁定及转让承诺具体
3、如下:公司股东谢文华、张志帆、葛燕、徐幼平、刘佳、于沅和罗丽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冯延林、申晓东分别承诺:2009 年 4 月从控股股东永清集团受让的本公司 30 万股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另外 30 万股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永清集团、股东欧阳玉元、实际控制人刘正军及其母亲尹翠华以及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4、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刘正军、申晓东、冯延林、陈爱军、刘佳、王莹、欧阳克和熊素勤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各自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1 年 1 月 18 日 招股说明书 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5、、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招股说明书 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一、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5,008 万股,本次拟发行 1,670 万人
6、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6,678 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母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锁定期为三十六个月;其他股东在 2009 年 1 月 1 日之后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为三十六个月;在200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为十二个月。发行人股东的股份锁定及转让承诺具体如下:公司股东谢文华、张志帆、葛燕、徐幼平、刘佳、于沅和罗丽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冯延林、申晓东分别承诺:2009 年 4 月从控股股东永清集团受让的本公司 30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