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Sheng Jian Environment Technology Co.,Ltd.(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永盛路(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永盛路 2229 号号 2 幢幢 2 层层 210 室)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号)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3,098.7004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2、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19.87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2021 年 3 月 22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12,392.0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伟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
3、持有的公司股份。2、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哲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公司股东昆升管理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4、公司股东达晨创通、达晨晨鹰二号、达晨创元、上海榄仔谷、上海域盛、连云港舟虹
4、、上海科创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5、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许云、章学春、涂科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6、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关联自然人
5、汪鑫、庞红魁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份。在汪哲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汪哲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1 年 3 月 19 日 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
6、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