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GOLD INTELLIGENT SUSPENSION CORP.(住所:(住所:浙江省浙江省瑞安市南滨街道江南大道瑞安市南滨街道江南大道 333 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保荐人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号)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本次本次发行发行概况概况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
2、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发行股数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24,393,334 股,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老股。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拟上市的的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97,573,334 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份的流通限制、股、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
3、锁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定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股份限售安排、股份自愿锁定承诺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之相关内容。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期【】年【】月【】日 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
4、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重大事项提
5、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一、发一、发行方案行方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24,393,334 股,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老股。本次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二、股份限售安排、股份自愿锁定承诺以及持股二、股份限售安排、股份自愿锁定承诺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以上股东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股及减持意向承诺(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6、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万成、李多好、陈万里,控股股东戈尔德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且持股 5%以上股东平阳屹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重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该等股份;(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