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Xiantong Rubber&Plastic Co.,Ltd.(仙居县现代工业集聚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2、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次发行简况本次发行简况 发行股票类型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股 公司发行及股东公司发行及股东发售股份数量发售股份数量【】万股(不超过 2,256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其中:拟发行新股数量【】万股(不超过 2,256 万股),公司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万股
3、(不超过 900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预计发行日期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9,024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的承诺 1、李起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金桂云(发行人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邵学军(发行人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自仙通橡塑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仙通
4、橡塑股份,也不由仙通橡塑回购该部分股份。同时,在本人担任仙通橡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仙通橡塑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仙通橡塑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仙通橡塑股份;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持有的仙通橡塑股份。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者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
5、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者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若本人违反上述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本人剩余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自动延长锁定期 6 个月;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的 5 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6、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其他股东中山卓成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国联卓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杰特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仙通橡塑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仙通橡塑股份,也不由仙通橡塑回购该部分股份。保荐人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2016 年 6 月 6 日 2016 年 6 月 6 日 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4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